( ) 吴公一阵长吁短叹,郁闷道:“当权者用不着灭了咱丐帮,也知道灭不了。除非天下大同,没了乞丐。他们只会利用咱丐帮,既不想见咱丐帮过得太好,又不想见咱丐帮因为太坏而生乱。咱丐帮近年来发展得太快,当权者不想方设法打压才怪。木秀于林,风必催之。那位女中尧舜只需随手一指,在幕后推波助澜一把,咱丐帮的好日子便……便……”语气一转道:“或许只是我想得太多而已,虽说就连太阳都总有落山的时候,但咱乔帮主正值壮年,我丐帮的好日子应该还很长。那月儿最怎么耀眼,不经过初一,怎会有十五?”
秦朝没有点头,也没摇头,只在心中暗叹道:“丐帮的好日子不长了!丐帮是成也乔峰,败也乔峰。”
吴公狠狠地灌下几大口酒,又继续道:“那女中尧舜最怎么厉害,都不会跟咱乔帮主比武拼命,亦不会正面对咱丐帮动手,只会隐在暗中,操作外力,隔山打牛,防不胜防。”
秦朝十分佩服这老头的智慧和远见,不由伸出大拇指夸赞道:“只凭这几句话,便足够胜任丐帮长老。至少我个人感觉,那宋、溪、陈、吴四大长老在这方面都明显不如你。”
吴公神色复杂地呗了一声,摇头苦笑道:“我这一生,最后悔正是这些胡思乱想,满脑子的杂念,把武功给练废了。你说得再怎么天花乱坠,别人一拳打得你满地找牙。”
秦朝点了点头,又想起了在龚家武馆门前挨的那一顿揍,当时确实有理都说不清。
他耳边又传来吴公的声音:“你再会纸上谈兵,连个秀才都考不上,谁肯相信你的话?在官场上混不了,活受罪。到了江湖上,一样混不好。小子,拳头硬才是硬道理,咱男人更是软不得。”
秦朝想了一会,还想说什么,见那吴公已经打起了呼噜,不由轻轻一叹,心道:“这吴老头眼光长远,阅历丰富,但身上各种毛病更多,确实不怎么适合在官场上混。”
吴公呆在龚家酒楼,渐渐也开始迷上了《寻秦记》,更迷上了酒楼自酿的米酒。
如今丐帮最流行的七十二路‘驱蛇棍法’,吴公只认真学了其中的一路,但至少每天都会练习十来遍。小柳和龚婉跟秦朝学了基本剑术,三人喜欢合在一起挑战吴公一个,用这种不用担心误伤的实战来练剑。霍青偶尔会加入到三人的阵营,四个年青人都还是胜不了吴公一个老酒鬼。不过练剑跟生死之战不同,秦朝没必要用凌波微步,自认为那更像是在作弊。自缚手脚的不只凌波微步,理由类似练轻功的时候,绑沙腿,背沙包,等渐渐习惯了负重行走,再体会轻装而行的轻快。不过只能是偶尔用一用,才大有奇效。
老酒鬼说霍青是个天生的剑手,可惜入门之前未遇名师,反把一块好材料废了一半。
说什么连一道家常菜,都是名师出高徒。但普通的材料并不怕浪费,越好的材料才越需要名师。又说小柳天生媚骨,也是块练武的好材料,但接触武功迟了,最终的成就不会太高。愚昧的说,还有克夫的命,实际是那些男人太好色,不自量力,才会真的无福享受。还说龚婉的天资最高,但接触武功最迟,最没必要学武。不只一次说,秦朝的身体最怪异,表面的资质好像最低,内在的潜力好像最高,存在有太多自相矛盾的地方。
吴公喝掉了普通客人两三年的酒量,才跟那吴婆一起离开了南涧镇。
用那吴婆离开前的话说:“咱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就算已经毁尸灭迹,也要找那凶手算一算。万一找不到凶手,那就找四大恶人的徒子徒孙。大不了多杀几个,总之不可便宜了那些坏人。”
秦朝听了,这才开始理解,以吴公的厉害,怎么会让吴婆吃得那么死。何况他们两人也算是志同道合,在丐帮中都出了名的嫉恶如仇,更喜欢文学又都不擅长读书。
不过他们自己好像并不这么认为。
用吴公的话说:“别人想把书读死,咱们想把书读活。所以我怎么都考不中秀才,因为那些秀才和考官也是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