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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写死你(第1 / 2页)

( ) 眼前的刘睿光在家里颇受宠爱,已经变得无法无天,在沈淇面前更是自恃辈分比他高,恨不得把他按在地上俯视。

“你叫刘睿光是吧?”

沈淇记起他来,用手摸了摸他的小脸,这刘睿光却大怒,朝着沈淇怒目而视:

“好没规矩的外甥女婿,小舅舅的脸岂是你能摸的!”

被刘睿光这番对待,沈淇也不生气,一直在旁边观望的张尧文则是欢喜一笑,辞别道:

“既然沈掌柜还要招待小舅舅,本县先回去了。”

沈淇便先送走了张尧文,回来后有些头痛的看着一心想发表文章的刘睿光。

在他目前的了解里,邹曼珊外婆家在安溪县虽比不上陈天宝这样的名门望族,但也算是富裕之家,而且他也没有去拜访过,便打算去看看。

沈淇盯着刘睿光看了半天,又蹲下来说道:

“小舅舅,外甥女婿送你回去,发表文章之事往后再说,但我保证以后会帮你实现这个愿望。”

刘睿光被沈淇这么一忽悠,有些犹豫起来,但最后是勉强同意了。

“好,一言为定,正好这一次也是我爹娘让我来找你的,他们说要请你吃饭。”

小家伙搞了半天,这最后一句话才是他应该要做的事情,但他的脑子里恐怕只有想发表文章之事。

沈淇听到这话才觉得合理,估计是邹曼珊的外公与外婆用发表文章为幌子骗他来的。

“那好,我们走吧,身在县城,也应该去你家拜访一下。”

说完的沈淇唤来刘汉昌,让他代管一下书坊,自己要出去一趟。

带着刘睿光穿过街道,沈淇与他拐进了另外一条大街,此处也是人来人往,一双双眼睛都在好奇而仰慕的盯着沈淇。

就在此时,沈淇带着刘睿光忽然停在了街道中央,旁边正有七八个人在辱骂围殴谁。

从人群露出的缝隙里,沈淇看到里面正有一名书生被打倒在地,手上紧握着一只朱红毛笔,似乎是与人争斗笔力失败了。

是他!

在稍稍留意后,沈淇眼眸一动,认出此人正是上一次被张尧文骂走的灰袍书生。

“住手!”

沈淇见状想仗义出手,但还未开口,身边只有八岁的刘睿光却是像江湖好汉一样冲上前怒喝一声,震惊众人。

正在围殴灰袍书生几人转过身来,看到竟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在冲自己大呼小叫,纷纷是面带不善的走了过来。

就在他们摩拳擦掌的想要对年幼的刘睿光出手时,后面的沈淇走过来,一手按在他小小的肩膀上,使得有些害怕的他稍微冷静了一下。

沈淇观他们对小孩的态度就知这几人不是什么好东西,而他目光一扫,发现其中有一名颇为壮硕的中年人傲慢的拿着纸笔,身怀笔力二段的实力,不过他的笔力已经停滞不前很久。

此人名叫金强子,正是金陵书坊幕后老板金权国的独子,最近刚从外面回来,所以不认得沈淇。

“你小子看什么看,我金强子乃堂堂金家少爷,谁要惹着我,休怪本少爷心狠手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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