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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8章 三分球的前世今生(第1 / 2页)

当NBA决定引入三分球的时候,当时几乎遭到了联盟所有球队的反对和抵制,首先因为这是当年NBA的对手ABA的产物,大家都不愿意接受,其次对于从小就被灌输要往篮下去打的NBA球员而言,那种七八米远的投篮简直就是离经叛道。

就算是赫赫有名的大鸟拉里伯德也不喜欢三分球,这点从他的场均出手数就能看出来,拉里伯德曾经不止一次吐槽过三分球。

但是当篮球发展到今天,三分球已经成为了不能忽视的一项重要技术,巴克利曾经说,不可能有完全靠投篮夺冠的队伍,于是他很快就再次证明了他的那张毒舌。

可惜现在的库里还不认识克莱汤普森,不然两个究极变态准在一起一定会提前擦出火花。

晚饭前的三分球大赛最终是林易险胜,斯蒂芬库里其实经常输掉三分球比赛,包括他未来在勇士也经常输给斯蒂夫科尔。

只有在训练时和比赛时他才会拿出自己的专注。

“真是不可思议,我上一次见到这么会投篮的大个子时还是诺维茨基刚刚进联盟的时候,当时大家都在说,这个大个子太软了,这个大个子不行。但是结果呢?诺维茨基很快就让所有人闭嘴了。”戴尔库里又回忆起了自己在NBA的往事。

塞斯库里的成绩垫底了,很显然NBA的三分线他还没有适应。

“林,我之前听斯蒂芬说,你鼓励他只要有机会,哪怕是八、九米远的超远三分也可以直接出手?”戴尔库里很奇怪,林易为什么会这样去鼓励斯蒂芬。

因为就连作为三分射手的戴尔库里也觉得那样的打法是离经叛道。

“很简单,因为斯蒂芬哪怕是八、九米远的三分球投篮也拥有在比赛里实际超过40%的命中率。”林易的解释就简单多了。

如果按照40%的命中率去投3分球,投10次可得12分。

而一般两分球的命中率最高也在50%,投10次得多少?答案是10分!

哪个更划算?

肯定是三分。

“其次,如果是正儿八经的空位,斯蒂芬很难去获得,但是如果他投超远三分,则是完全是靠自己的感觉,因为对手很难在他出手的第一时间干扰到他。”有没有干扰的三分可是两回事。

未来NBA这些射手们,在训练里连中几十球甚至上百球都是家常便饭。

“还有就是快攻3分,为什么不呢?其实我们一直以为快攻要得分所以两分最稳定,但是实际上现代篮球对手也不会给你那么多的快攻机会,更多的是在攻守转换之间形成的伪快攻。”林易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之所以投快攻3分,那就是为了要节奏!

有的时候你可能会不理解金州勇士为什么转换进攻时就算顶着你防守人我也要强行出手。

因为最重要的是节奏!

只要节奏对了,结果自然就会好,因为对手也会被你带到你最习惯的节奏之中,加上快攻3分给人的心里压迫感是很大的。

当年小牛队为什么被打崩了?

老尼尔森的疯狂尝试收获了成功,当年的那支金州匪帮就是用不讲道理的三分球打败了不可一世的达拉斯小牛。

而未来,接受了经验教训的达拉斯小牛也正是用不讲道理的三分球击败了热火三巨头。

而吸收了经验教训的勒布朗詹姆斯也在未来配上了一堆射手,为什么?很简单,因为三分球是很容易打崩对手的。

这是扣篮和两分球远远也做不到的。

而且当你在外线有很准的三分射手时,对手的防守空间也会被你扯的七零八落,你可以很轻松的就获得突破上篮的机会。

林易和库里之所以组合在一起令NCAA的对手们恐惧,原因是除了林易的速度外还有他的射程,他是能够投3分的大个子,所以对手不能给他太大的空间,一旦给他空间他也会马上给予打击,这也是林易为什么突起来得心应手的根本。

用杜兰特来做假设,如果杜兰特不具备一定的射程,那么对手完全可以后退几步,那样的话,哪怕杜兰特速度再快他也极难完成错位突破!

戴尔库里点了点头,“如果是被我们以前的那些教练知道了,他们一定会马上站起来反驳你,但是我不会,因为我也是受益于三分球才能立足于NBA的。”

戴尔库里很准,但是他在NBA时的场均出手数?对不起,未来号称铁扎的阿里扎都比他投的多。

90年代投三分讲究绝对的空位,可是仔细想想,三分球就算遭受再严密的防守身体对抗也不能和内线搏杀相提并论,如果当年的迈克尔乔丹更重视三分球训练一些,以他那可怕的投篮手感,他会不会早在没有皮蓬之前就进入总决赛?

这一切当然只是假设,但是迈克尔乔丹当事人也感慨过,如果那样的话,他恐怕能每场拿下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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