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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政官制(第1 / 2页)

( ) 五寺官制——

设置大理寺卿、鸿胪寺卿、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太常寺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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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寺,国家最高法院,掌刑狱案件审理,核审死刑,监督地方各级法院,审判调查,拥有释法权。

负责大理寺的内部管理。

负责一切犯罪案件的立案、审核、分类、释法、批复。

负责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

负责民事犯罪案件的审判。

负责行政犯罪案件的审判。

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审判。

负责监督案件审判是否合法。

负责各地区冤假错案的巡视检查。

负责执行大理寺的审判裁决,必要时刻以武力进行确保。

秘密法院,直属李尤,拥有无需证据,直接定罪的超然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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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胪寺,外交部门,负责与外国交互往来,执行中枢的外交政策,主管外交事务。

负责鸿胪寺的内部管理。

负责研究、探讨、草拟外交政策,得到中枢许可后可执行。

负责执行外交政策、外交访问。

负责迎接来访的外国使团。

负责管理藩属国、加盟邦国的事务。

负责翻译事务。

外交部发言人,负责以外交部的身份发言,并向记者宣传情况、回答提问的人员。(主职大行令,副职左右典客。)

负责商议外交条约法规。

外交使团的警卫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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