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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零五章 得,失(第1 / 2页)

一距上齐不远,云仲一行三人,皆是能察觉到端倪,便是每经一村一舍,百姓无论衣着或是言谈举止,与紫昊相异,反而是与上齐越发相似,渐渐打从民风彪悍,转变为人人皆有两分气度,甚至于那等顶穷苦的村落其中,时常都能瞧见垂髫年纪牧童,一手握竹笛,一手握竹简,虽说是那竹简旧得翻起毛刺,不晓得被开合过多少趟,牧童仍旧是将其当成金贵物。

偌大上齐,不曾入边关,即可见文风盛行。

毕竟早年间吴霜曾同云仲讲说过,当今这片天底下,寻常人能稍稍触及仕途的,也唯有上齐这一处,相比于人间其余数国,终究是上齐文风更盛,且不论如何,始终替民间连寒门都算不上的读书人,留有了这么一线门户,虽说是老鱼湖斗飞花令,历年亦不过是摘取零星人数,踏入朝堂,但总算是比其他地界,有一线麻雀登枝成鸾凤的契机。

云仲幼时好耍玩,擅疲懒,同自个儿那位相当精瘦的同窗李大快一般,不过后者如何都是更为活泛些,更不必说其家中世代行工匠行当,即使是李大块于学堂当中,实在是不受那位周先生看好,后来接替的先生,同样是言称李大快朽木不可雕,然而既是有这般家传的本事傍身,指望这位日后刻苦读书学文虽是不靠谱,起码能在这小镇内衣食无忧。反倒是自认文墨上天资逊于旁人的云仲,时

常要受周先生夸上两句,言说其诵念文章时,常有新意,奈何性情实在是耐不住苦读,倒是不妨另寻别路。

倒也不晓得这小子现如今,可否还住在镇里。

李福顺则是猜不出云仲所思所念,但今日总觉得古怪,本来是玄桥苦露齐出,方能逼得自己掏出个七八成修为,步步谨慎,而今日云仲迟迟不曾递出苦露一剑,只是以玄桥相对,却是尤其难以对付,这道剑气相比前日实在灵动太多,流影闪逝,与李福顺缠斗,竟是稳稳当当将动用五成修为本事的道童,压得步步退后,走投无路只能是再掏出两三成内气与神通,近乎是用那等以力破法的手段,才堪堪震退玄桥,神情不善望向云仲。

「我说师兄,究竟是打哪学来这般狗皮膏药似的飞剑手段,旁人运飞剑,都是招招不离罩门要害,这可倒好,偏要贴着旁人身子运剑,有力使不出,也忒阴了点。」

一旁的步映清早就晓得这两人也时常斗嘴,分明是感情甚好,天公台内能舍命相救,不过却最是嘴上不饶人,埋汰挖苦上头的能耐,道童自然是不能比云仲深厚,然而分明是位老气横秋,年少老成的道门中人,近来却越发嘴上功夫利索,却也不晓得这道童师父,晓得自家宝贝徒弟成天同云仲这等人混迹江湖,会不会气坏了一身道行。

「作甚作甚,我这玄桥本就最擅破去旁人傍身的神通手

段,瞧你近来出手时节,道门本事动用不多,全凭双掌破敌,生怕是撂下道门的本事,回山过后被自家师父一顿好骂,才逼迫你施展些除却拳掌之外的道法,本来就是好心,怎要这般埋汰人,你小子心眼小,还埋怨上师兄我了,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呦。」

斗嘴一术上头,时常是荤素不忌的云仲,这些年月以来的江湖定然不是白走的,每到一地,总是能听来那等令人耳目一新的口舌能爱,单就这拌嘴耍无赖此道上,如何都能入个剑仙境界,总归是南公山上少有敌手,下山过后更是纵横捭阖,所向披靡,极少有吃瘪的光景,竟是相比起剑术剑气,腰杆子挺得更硬朗些。

步映清顺手喂马,那头毛色杂乱的马儿,近来倒是同步映清相当亲近,哪怕是云仲有时发话,这头相当倔强的夯货都是爱答不理,惹急了还总是要朝云仲踹上两脚,更莫要说安生老实呆在原地,时常搅得云仲不胜其烦,本欲敲打一番,这夯货却似乎是晓得自个儿不同寻常,更是南公山立山时就收归吴霜座下,最是

有恃无恐,到头来连云仲都不愿理会这头杂毛马儿,反倒是不知不觉,同步映清相当亲近。就连步映清时常采来些枯草,此马都是吃得极香甜,更是时常凑到步映清肩头。

「擅使剑术,就伺机破剑,擅使双拳体魄惊人,就无非剑绕身走,寻机破拳,倘若擅

长阵法神通,窥见阵眼,玄桥便是破阵一剑,人世间神通路数光怪陆离,乱花迷眼,总要有一招鲜吃遍天的心思境界,才好省去许多麻烦,真要是学得杂而不精,不如只出一剑解烦,来得更为痛快。」

云仲收起玄桥,正欲抬头再同李福顺多言几句时,却是恰好同蹲坐在地喂马的步映清两眼对视,后者只是展颜略微一笑,稍稍瞥过一眼四夫子剑鞘,随后又是挪回眼来,向云仲点头轻笑,反而叫云仲稍稍有些无所适从,挪开视线。

到晚些时候,李福顺就觉察出有些不对来,本想缠着云仲再递玄桥,好生比试比试,正好借机寻出如何破局,但随着天色渐晚,就逐渐有些回过滋味来。

苦露这一剑递出,近乎纵贯紫昊一国,凭现如今云仲怀中尚无二两内气支撑,随着苦露穿云海越山峦,沿一条通路向李抱鱼方向而去时,面如金纸,且愈发苍白下去,终究是遮掩不得,被李福顺近乎是扯起袖口,强行讨要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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