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地脉花最宜,牡丹尤为天下奇。
洛阳的牡丹天下闻名,一提起这座古都城,自然而然的很多人就会想到牡丹,文人骚客更是对它情有独钟,流传下来的诗词无非分为两派,一派是单纯寄情山水,赞美牡丹的花开富贵。另外一派多是借花暗讽那些民不聊生的时政和枉顾百姓死活的朝堂。
作为奉天国的都城,虽然这些年被雄兵困城多次,但最终都能够化险为夷。所以洛阳仍然格外繁华,天子脚下,哪怕是普通的奉天子民,大多数人自然不会为了果腹的生计发愁。
所以洛阳酒肆青楼林立,各类商贾票号也是遍布都城每个角落。
青楼和酒楼是相得益彰的两种产业,无论是一掷千金的江湖豪客,还是那些豪商巨贾,呼朋唤友觥筹交错之后往往就想到找点乐子,男人眼中最好的乐子除了那些环肥燕瘦、莺歌燕舞还能有啥别的?
醉仙楼和芳华轩的名气在洛阳很大,得益于它们的地理位置极好,位于朱雀大街的中心地段,而且酒楼有整个奉天国最有名的厨子,芳华轩更是有各色美人,十一二岁的雏儿到三十多岁的半老徐娘都是极品!所以如果你有钱,有身体,这两个地方你必须得去一次的,否则都不好意思和朋友吹嘘你去过洛阳!,
它们的掌柜姓钱,钱掌柜叫钱不多,名字让人觉得想发笑,但是知道他的钱和手腕的人,基本又都笑不出来了。
今年钱不多已经快五十岁了,年轻的时候看起来应该也是一表人才,除了眼睛小了一些,其他的五官应该都符合美男子的标准。
所以他和人说话的时候不喜欢别人的直视,他认为那是对他的不尊重,而不尊重自己的人还有什么好谈的?
比如昨晚芳华楼来了一个雏儿,十三岁,是花了他二十两银子从西北道流沙郡地下黑市买来的,其实在这个乱世,一个十二三岁模样周正的女孩子只需要五六两银子就够了。
为什么值这么多银子?那是因为钱掌柜路过关着她的铁笼子的时候发现她岁数不大,模样带着一股青涩的野性,让他心动。
这是很难得的,虽然他吃的都是最好的,用的也是最讲究的,但岁月不饶人啊!双鬓已经花白,主要的是有两三个磨人的小妖精更是像吸血蚂蟥一样每隔三五天总是要来缠他一次,每次事后让他都有些腰酸背痛,其实他已经有些厌烦,但哪个男人会在这种事情上服输?况且小妖精总是有办法让他雄风再起,他也不想放弃。
今天晚上他喝了一杯浸泡有很多药材的汾酒,就径直来到自己房间里,准备享受他带回来的雏儿,以他的身份地位和实力,有动心的猎物肯定是需要自己先品尝的,玩弄过后再送去芳华轩,包装打扮一下用不了多久就可以给他赚回来很多倍的银子,天下还有比这个生意更加容易赚钱的吗?他觉得没有。
当钱掌柜看到关在房间里的雏儿时,觉得自己心动了,而就在这时候他发现她倔强的抬着头,漆黑的双眸死死的盯着他!
他不喜欢这种感觉,所以他拿着皮鞭狠狠的抽在了她身上,打得她的身子转了好几圈才最终停了下来,她是被绳子捆缚双手吊在房梁上的,吊的很讲究,双脚脚尖如果尽量伸长可以勉强踩着地,这样就更加把她刚刚长开的身段暴露了出来。
钱掌柜灭掉了亮着的烛火。
少女眼角滑落出一行清泪,身体和心里的双重痛楚让她有些绝望,再倔强的人,面对强大于自己太多的东西或者是人最终也只能化为无奈的苦涩,她脑海里忽然闪过很多画面,那都是她小时候的生活经历,但是这一刻好像变得特别遥远。
就在这个时候,窗户突然被一只很干净的手推开,手指很细长,保养的很好。
吱呀!
声音其实不大,但是在这个安静的院落里面却显得各位的刺耳。
钱掌柜身体一下变得僵硬,眼中充满惊恐,扶着少女腰肢的双手指节有些发白,他不是一个蠢人,如果他蠢,这些年多少落难的豪门贵妇、千金小姐被他折磨得死去活来,想要杀他的人也如过江之鲫,但他都还能顺利活着。
“你只管继续,等你做完你的好事,我再和你谈一笔生意!”
一个约摸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悠哉悠哉的翻窗跳了进来,像是回到自己家一般自然而然的坐在了窗边的椅子上,从始至终他都面上带着一丝微笑,眼神在钱不多和**的少女身上打量了一眼就自顾自的倒了一杯茶,慢慢的喝了起来。
原本已经认命的少女突然发疯一样的拼命扭动了起来,就像是一个落水之人发现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样,她嘶哑无助的喊道:
“公子救我!求求你了!”
钱不多就算是再色急也知道不可能还继续发泄下去,他自己的院子周围至少埋伏了十五个江湖一流高手,而且其中一人还是剑盟曾经的堂主,开山剑孙群,三十二路重剑决勇猛无双,江湖上很少有正面敌手。
所以钱掌柜趁着整理衣服的间隙也在思量,眼前这人到底是凭借轻功摸进来的还是解决了自己手下走进来的,这两种可能性的区别太大了。
年轻人好像并没有发觉钱不多的心思,听到少女的求救声转头直视她的眼睛淡然道:
“今晚确实是为你而来,那只是因为你对我们有用,但你也应该要知道,如果我们要救你,随时都可以,你自然也不会被钱掌柜买走,既然我们决定现在才救你,那么你就应该老实安静一些。”
钱掌柜也算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听到两人的对话心里略显安定,走到桌子的另一边坐下,也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看来我请过来的那些所谓高手在少侠的眼中不值一提。”
“别叫我少侠,这个侠字让我的屁股咯得慌!”
年轻人穿着一套黑色的长袍,腰间系着一根米黄色的腰带,披肩的长发把他原本并不算太好看的五官增色不少。
“那今晚造访单纯只是为了这个……这个……女人?”
钱不多很少有狼狈的时候,今晚已经不是单纯的狼狈了,更多时候他都觉得有命悬一线的紧张,所以他又在心里骂了孙群一句饭桶。
年轻人像是看穿了钱不多的想法一样,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突然变戏法一样从袖子里面摸出一节断剑,随意的丢在两人之间的桌子上,笑嘻嘻的说道:
“其实你错怪了孙群,开山剑还真的不是浪得虚名,折断他的剑到刺穿他的咽喉,我花了九招!而你其他十几个护院没有一个人接得住我的一招。”
钱不多觉得后背一阵发冷,其实他对孙群的武功很自信,有一次他看上了一个被流放的官家小姐,但那是一个为民请愿的清官,所以跟着他们的随从里面有一个很是厉害的道人,应该是青城派那边的剑法路数,但也只是在孙群手里支撑了一炷香左右的时间,就被一剑洞穿胸膛倒地而亡,而那个官家小姐被他玩弄后现在已经是芳华轩的红牌了。
“我要带她走,她是我们黑云斥候看上的人,不知道需要我付出些什么?”
“黑云斥候?”
钱不多突然觉得自己脑子有那么一瞬间的空白,这四个字也许对普通百姓或者是庙堂高官不一定有太大的震慑,前者因为无知,后者因为无畏,但是对他这种吃江湖饭的人来说,那真的和阎罗王比起来也是唯有过之而不及!
年轻人很满意钱不多的表现,作为黑云斥候南方朱雀堂的执事,他当然深知他们自己在江湖的威慑力,但帮有帮规,作为黑云斥候的中高层深知他们之所以能够所向披靡无往不利,讲规矩,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