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女人舒缓的眉头再次一挑,我立马闭嘴,因为我不想变成冰雕。
“你是不是从小身子不是很好?”我开口道。
“嗯。”女人微微颔首。
我叔叔是做中医的,从小到大我都不喜欢跟他见面。每一次见面,他开口第一句话不是“你牙不好”就是“你肝不好”,乖乖,一眼能看出这么多。所以我每次做完坏事都不敢见他,就怕他来一句“哎呦,你今天肾不行”。这种眼睛估计都能看出女人的胸里到底有没有硅胶,他儿子反正是叫他钛合金狗眼。
次数多了,我也偶尔会了一些。说不上久病成医,主要是最近暖男成了潮流,虽然我觉得电视剧的暖男不是备胎就是基-佬,但学点必备技能还是很需要的。与时俱进嘛,我小林哥可不像小矮人那群乡巴佬。
我把草药递给她,道:“你把这几片草药咬碎,然后涂抹上去就好了。应该第二天早上就能好一些。”
女人看了看草药,似乎是嫌脏。不过我可是洗过的,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撒尿不洗手,不是中国人。我洗手的时候顺带把草药也给洗了。
“苦,不吃。”女人的话一向很简单粗暴,理由也很无懈可击。
我叹了口气,将草药放入口中嚼了起来,日,真他玛的苦啊,神农尝百草,最后不会是苦死的吧?
我抬起头来,才发现女人的右手闪着点点白光,正准备抚摸自己的脚踝。
“你能用巫术治疗?”我问道,因为之前小五说了,白马王子这么快痊愈,估计是巫师帮忙。
女人张了张嘴,看了看我嘴巴里嚼碎的草药,还有我被苦的发青的脸庞,收回了右手道:“不是。”
“那你弄巫术做什么?”我越发好奇了。
“怕黑。”女人的回答越发简单粗暴和无法反驳了,其间还带着一丝不耐烦。
我笑了笑,吐出了嚼碎的草药涂抹在她的脚踝上,道:“你可别嫌弃是我嘴巴咬的,我刷牙可勤快的。我们的目标是——?”
女人冷冷的看了我一眼,似乎又像是在看一个神经病。
好吧,不是一个世界,广告词都接不上,浪费了我浑身上下密布到无处发泄的幽默细胞。
“是没有蛀牙啦!”唉,心累。
我小心把草药涂抹好,然后把剩余的草药放入怀中,道:“这些我留着,就你这病娇样,指不定下次踢下路边的小石块也能崴脚。”
我的嘲讽很无情,女人的脸色立马又不对了。我很识相的闭嘴,否则下一次女人崴脚估计就是踢我这一块冰雕了。
“这里是森林的外围,进东森林还有两个小时的路程,晚上赶路太危险了,森林里可不安全,而且你的脚也受伤了。所以今晚,你跟我还是在这里过夜吧。”
我望向女人,征询她的意见。严格意义上来说,虽然不算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但也略微有点尴尬。
女人抬头望了望星空,点了点头,略微有些失神,就像我第一次在半月湖旁见到她的时候一样,安静的让人深陷。
她似乎挺喜欢发呆的,嗯,可以理解,蠢女人脑子里有白点,就是爱发呆。女人很蠢,这一点我始终坚信不疑,哪怕我怀疑她的胸,我也不会怀疑她的智商。唉,武力值被她虐杀,能在智商上掰回一局,我也觉得挺自豪的。
是啊,我不笨,更何况都到了这种境界了,还想不透的话,我就不是249而是250了。你不说,我装傻,或许这也是一种默契。
对吧?卖毒苹果的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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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或许是因为我的笔名,所以写最后一句话的时候,没来由的心里一软,简称:矫情.......另外,感谢萌萌哒的柚子妹子(“冥祭于心”)的打赏和评价票。感谢“乌伤月”的打赏。虽然兄弟姐们很给力,成绩挺好的,但下周网站没安排推荐,咱们裸奔一周,容我先去哭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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