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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伙伴(第1 / 2页)

什么?苏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李承乾竟然比从前更愚蠢,还要在同一个地方摔两次!

行!你钻牛角尖可以,但能不能放过他们苏家,放过她,苏家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不!李承乾还是拒绝了!而且,他非常明确告诉苏蓉,不要想着退婚,更不要做蠢事,否则他就把苏家发配到岭南,让越国公把他们跟猴子关在一起。

现在,下去,坐后面那辆回家,否则李承乾不敢保证,会不会犯疑心病,把她处理掉!

听着马车驶过车轮辘辘的声音,在风中凌乱的苏蓉,抓狂了!

“李高明,你就是个狗东西,你就是个神经病!”

这世上还有比他更愚蠢的人吗?掉坑里一次了,还要再回头去看看深浅?

.........

有了苏蓉的这个小插曲,看永安坊工程的心都淡了,简单的巡视了一圈,提了几点建议,便打道回府了。

回到显德殿,看着空荡荡的大殿,李承乾陷入沉思中。

正是此时,一双小手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腿,李承乾嘴角微微上扬,回身就把他抄在怀中,随后用胡子蹭蹭了他娇嫩的小脸,痒痒的李象咯咯笑个不停。

把小家伙摆在案上,李承乾点着他的小脑门。

“为什么不陪弟弟玩?”

李象瘪了瘪嘴,直言他不喜欢孙神仙,因为他不仅给弟弟开了苦苦的药,还让他整天都在睡,这严重影响了他教李医说话。

“小鬼头!你懂什么,你弟弟还小,越睡越聪明,长的越快,知道吗?”

拿过一块糕点给他,宠溺的揉了揉他的脑袋。

“等医儿的身子好了,孤保证他像小老虎一样精力旺盛。”

好吧!李象的小脑袋点了点,但他还有一个请求,他想要一条小狗,跟九叔一样的。

“狗?”

这自然没问题,两条也可以。

但李承乾觉得,养狗,的确不是最拉风的选择。想要在崇文馆压倒他的叔叔们,就得有更拉风的宠物。

“是什么,是什么?”

嗯,李承乾把他放在地上:“走,仆寺,薛国公可是送来了一对宝贝。”

李承乾说了这对宝贝,可是不得了,这可是薛国公的人自西南蜀山的密林中找到的。

它们棕色的毛上长着一条棕白相间毛茸茸的尾巴,不多不少正好九节环纹。

面孔奶玲珑,一双水灵灵的眼睛下长着一个小小的鼻子和一个金桔般大小的嘴,其眼眶和两颊甚至连嘴周围及胡须都是白色。

它们像极了猫,只是它们的体型与猫相比,还略大一些,全身毛茸茸的,像一个蓬松的球。

吃东西的时候很好玩,可能是觉得,李承乾很吵,觉得吃东西的时候吵,便把食物拿到一个安静的地方,再狼吞虎咽的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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