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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大师兄深藏不漏啊!(第1 / 2页)

“啊!私密?”

潘+金莲看了看四周,屋里一共就十来个平方,哪有私密可谈啊:“大妈,我们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的同时,会为客户保密的,您有什么事直接说就行。”

老太太看了一眼旁边张大忽悠的桌子,距离王川有些距离:“要不,咱们到那边去说?”

王川听出了老太太的意思,就是不想让别人(自己)听到呗?这还不好办。

“我出去下,你们聊!”王川很知趣的起身走了出去。

潘+金莲有些不满的看向老太太:“现在可以说了吧?”

“嗯,是这样。我跳广场舞认识了一个老家伙,他单身,我也没老伴,而且又都喜欢跳舞,我们两个就成了舞伴。我们基本上每天晚上都会去公园跳舞。”老太太说道此处从身边的背包中拿出了一个保温杯,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喝了一口,润润喉咙。

要说老年人退休没事做,跳跳广场舞也无可厚非,潘+金莲不知道老太太说了这么多到底想问什么,静静地等着对方喝完水接着讲。

“我跟这老家伙认识后,天长日久他有情我有意一来二去的就好上了。哎!人老了就想有个伴,也好陪着自己走完剩下的路,但是这老家伙跟我说他不想结婚,结婚就会涉及到遗产继承之类的事,太麻烦。

我一听,他这意思是想学现在的年轻人搞同居啊!反正是两人搭伙过日子,同居就同居吧,我都这把岁数了也不在乎,两个人能开开心心的挺好。就这么的,隔段时间他就会来我家住两天。

开始挺好的,但是最近我发现他总躲着我,总跟一个中年女人眉来眼去的搭对儿跳舞。而且我感觉他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挺暧昧的。

后来有一次我把他堵住了,他居然说我们两个不合适,要分手!他欺骗了我的感情和我的身体,我要告他!这个老骗子,老流氓!”老太太说的义愤填膺。

“大妈,您跟他没领证,最多算是同居,现在国家法律不限制男女同居。您说他欺骗了你的感情和身体,这你情我愿的不好举证啊!有什么证据证明他骗你吗?”

潘+金莲琢磨着赶紧找个理由把老太太对付走就算了,老年男女同居又不涉及财产有什么好告的。

“证据我有!我有物证。”老太太煞有介事的从包里拿出一个塑料袋,然后打开塑料袋从里面拿出来一条粉色的毛巾。

“这是什么,……毛巾?”潘+金莲下意识的伸手接了过来。

“每次他到我家,我们都会做一次,完事后他会用这条毛巾擦下面,上面还有他的残留物呢,我都保留着呢!”老太太不紧不慢道。

“呃……”

潘+金莲有些尴尬,然后突然意识到手里还拿老太太说的物证--毛巾,仿佛手被毛巾烫到了一般,惊叫一声飞快的将物证又扔给了老太太。

潘+金莲大脑一片空白,看着双手,胃中有些东西在往上拱,一阵儿一阵儿的。

王川在外面转了一圈,四月的天气已经不像初春时那么寒冷了,看看蓝天(帝都在春天时偶尔会出现蓝天,因为有风,很大的风),再看看路边含苞待放的鲜花,一切是那么的美好。

半个小时后,当王川回到法律服务办公室时,潘+金莲正在洗手,实际上她已经洗了快十分钟了。在她的桌上还放着一瓶医用酒精凝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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