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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看守所会见(第2 / 2页)

对于万胖子来说,门头沟看守所是除石景山看守所外,最近的一个看守所,就在区政府斜对面的门头沟公安分局大院的里面。

当万胖子和王川来到门头沟公安分局大门外时,高女士也赶到了。她虽然进不去看守所,但是她想让万盛给姐姐带个话,让她放心家里一切都好。

对于客户的要求,有些是可以答应的;而有些话,比如涉及案情,赃款,串供之类的话,万胖子是绝对不会告诉犯罪嫌疑人的。

开什么玩笑,律师会见一次犯罪嫌疑人才收三五千块,为了这点钱去给双方传话?这可是刑事案子,看起来顺手的事,律师不过是说句话而已,但对于律师来说,可能案子还没审完,自己先蹲大狱了,全是风险,而且是刑事风险。

除了执业道德和专业能力外,单单从成本上考虑,三五千的律师费,就让一名拖家带口的律师身陷牢狱之灾,这代价也太高了!律师也不应该这么做!

律师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争取合法利益的同时,更应该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当然对于高女士的要求,万胖子没有犹豫,让犯罪嫌疑人知道家里一切都好,也是对她的一种心灵安慰。

办好了会见手续后,王川跟着万胖子走进了看守所,坐在铁栏杆前的小凳子上,等着警察提人会见。

今天来看守所会见的没几个人,正在王川胡思乱想之际,铁门一响,一个身穿看守所号服的女子跟着一位女警走了过来。

女警让女子在王川和万胖子面前坐下后,站在了一旁。

眼前的女子与之前王川见过的高女士有几分相似,只是比高女士更胖一些,年龄稍大一些。她手上带着铐子,脸色不怎么好,看起来有些憔悴,双眼红肿应该是刚哭过。

“高云秀,我是正阳律师事务所的万盛律师,你认识高云梅吗?”万胖子问道。虽然之前万胖子已经会见过对方,与对方见过面了,但是该走的程序还是要走的。

王川坐在一旁,做着笔录。

“认识,她是我妹妹。”对面双眼红肿的女子道。

“好,你妹妹聘请我们作为你的辩护人,你是否同意?”万胖子问道。

“我同意。”对面双眼红肿的女子说完,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淌。

王川看着直心酸,哎!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劝君别打架,打输了进医院,打赢了进监狱,看守所虽然不是监狱,但是在里面待着滋味肯定也不好受。打架的成本真的很高!

万胖子正要开口安慰几句,就听一旁的女警大声喝道:“编号3241,你要是再哭,我就停止会见,把你带回去。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以后遇到事别头一热就动手,过过脑子!行了,别哭了!”

女警的话还真好使,双眼红肿的女子立刻止住了哭声,接过女警递过来的面巾纸擦着眼睛。

“这是委托手续,你在上面签个字。”万胖子待对面双眼红肿的女子擦干眼泪后,将委托手续从铁栏杆下方递给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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