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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第十一章,我醉歌时君和,醉倒须君扶我(第1 / 2页)

瑰流喝粥的动作很是雅致,慢条斯理,从容不迫。女子不说话,悄悄打量这位俊美如仙人的男子,那双水润眸子里仿佛有什么东西在荡漾。

这碗当归药膳的滋味很是一般,若用女子取譬,就是中人之姿的相貌,并无特别之处。而御膳房和桃枝轻雪那几个丫鬟做的粥,就如同女子的天香国色,且气韵不凡,自显大家气度。

不过他已经很满足,喝醉后没有冻毙于风雪,反倒能喝上一碗热气腾腾的粥,掺杂的红枣和白芍都能够滋养气血,如此雪中送烟,夫复何求?

“这里很香,不同于春仙楼的甜腻胭脂味,倒像是春仙楼里的一片清净之地。”

瑰流放下汤匙,轻声感叹。

“也不过是金丝笼中雀。”女子神色有些黯然。

瑰流愣了愣,内心深深触动。的确,青楼女子最为命途多舛,否则谁又愿意订立卖身契?在别人眼里,她们地位卑微低贱,水性杨花。但只有她们自己才最懂“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的道理。被限于楼中一隅,秋月春风等闲度,直至人老珠黄,被驱逐出门,最后流浪露宿直至死去,这岂不是一种世间莫大的可悲?

“沉香末一两,檀香末一钱,鹅梨十枚。右以鹅梨刻去瓤核,如瓮子状,入香末,仍将梨顶签盖。蒸三溜,去梨皮,研和令匀,久窨,可爇。”

“鹅梨帐中香,以梨香为主,杂有沉香、檀香以及麝香,其韵味雅致,果香馥郁,如梨花春水,不流于世俗。”

“所以我才说,这里很香。”瑰流轻声道。

听完这些,女子愣了愣,明显一脸雾水。

瑰流笑了笑,到底是个傻姑娘,连安慰之意都听不出来。

“这天下第一美人的名头应该很响亮才对,怎么?就没有人想要赎你?”

女子颇为委屈,语气低落,“怎么可能没有,就是赎不起嘛。况且我害怕,不是很想跟他们走。”

瑰流嘴角微翘,“听说那太子殿下声色犬马,三番五次想要登楼见你,却都被春仙楼拦下。你是美人评的榜首,与那位冰山公主平分秋色,故而天下第一美人实则有两位。可那太子却独占鳌头,稳稳扎在陌玉评的第一位,是真正意义的冠绝于世。天下都传闻他貌若仙人,惊为人天。天下没有十成的女子喜欢他,也有七八成。那你呢?你就不想亲眼见见他?就像他想亲睹其芳容一样。”

女子玉手托腮,甚至无需刻意举止,狐媚天成,轻声道:“天下最大的纨绔,好色成性,见他做什么?每次他来春仙楼,我都已经很害怕了,怕他会不守规矩硬闯五楼。他是地位尊贵的太子,我只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不过是长得好看些而已。他不费力就能随意处置我,好一点的强迫我做那鱼水之欢,然后给我一个侍妾的名分,坏一点就是任意欺辱我,把我当做可以摆弄的禁脔。”

“春仙楼这里的每一个女子,都有不同的凄苦身世。若是还能在这世道活下去,谁会甘愿卖身?像我们这样的楼中女子,经历过一次绝望,就不想再经历第二次。这些年,我很少抛头露面,因为我怕我会被惦记,我怕有人会不择手段得到我,我怕我会身不由己,成为任刀俎宰割的鱼肉。”

她的情绪不高,低下头,不再说话。

瑰流试着出声打趣:“这就是天下第一美人的烦恼?”

可她只是轻嗯一声。

他愣住了,怔怔看着她。那一刻,他动心了,不是因为她狐媚祸国的容貌,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有些心疼和怜爱的,内心的颤动。

他柔声道:“我赎你,跟我走好不好?我保证你以后的生活会无忧无虑,无拘无束。你一定会很开心,至少要比在这里开心很多很多。”

女子摇摇头,“我不想走,况且我走不掉的。有没有我的春仙楼,是两幅样子,对于春仙楼而言,我是财源广进的福神,又怎肯放我离开?便是有人用千两金子赎我,春仙楼都未必放人。”

瑰流不再说些什么,安静喝粥。

他想到一些事情,有关眼前这个狐媚子。

春仙楼兴建四十余载,虽被冠以“天下第一楼”,可始终有些名不副实。原因在于十年一换的头牌女子,皆不能入选美人评的前十名,成为那真正倾城倾国的女子。直至有一天,春仙楼来了一名狐狸精女人,其狐媚姿容,甚至惊动了正在操刀美人评的皇后娘娘。此事传经天下,无数声音议论纷纷,都在讨论那女子究竟是何等容貌,竟能让皇后娘娘都由衷感叹一句,“不输瑰清。”

此后二年,美人评发行,昭告天下。榜首之位的下方,赫然出现“祸国殃民”四个簪花楷字。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的评价,引得朝野震动。更有人将它视为一句谶语,居心不良,鼓吹作势。即便这些人大多都已被斩首,可天下至今仍有传言,说这位狐狸精女子和瘟神太子一样,都是给王朝带来灾厄的祸首。

但不管怎么说,美人评一经发行,春仙楼名声大噪。而且据娘亲所讲,狐媚子入楼之日便直上五楼,所以哪怕身处风月道场,却未侍奉过任何客人,算不得风尘女子。

这些都有关她,都是娘亲讲的。但还有一件事,娘亲未讲,他却知道。

五年前,狐媚子有过一次出逃。

结果她被抓了回来,五花大绑吊了两天两夜,滴水未进,又被塞到阴冷狭小的深井里,在刺骨严寒的井水里泡了整整三天,饱受水牢之苦。

等到被解救时,她整个人已经奄奄一息,全身惨白,没有一丝血色。

或许是她想自尽,所以右手腕有一处割伤,却并不严重。又或许是井壁光滑,没有锐利棱角,所以想要割腕自尽,并不容易。

最后的结果,是娘亲杀了那名楼主,杀了所有的主谋和同谋,一夜之间杀了二十多个人,双手沾满鲜血。那双夹菜的纤纤玉手,哪怕第二天吃早膳的时候,都散发着淡淡血腥气。

自那件事以后,春仙楼改天换日,不再有女子受欺受辱。而且有了朝廷作为靠山,有了娘亲提匾并亲手调配熏香。

而且有一个隐晦秘密,如今春仙楼的楼主,便是娘亲。

记得娘亲曾说过,命苦女子最不易。

所以娘选择做楼主,不仅是为了庇护狐媚子,更是为了这些女子不再受苦受难。

瑰流想着往事,怔怔出神。

女子忽然眨了眨桃花眸子,红唇轻启,似是在酝酿措辞,最后略微小心翼翼道:“你的伤势,好重。”

瑰流回过神,微微一笑,“不必旁敲侧击了,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女子当即撇撇红唇,不满嘀咕道:“是谁说要坦诚相待的,果然男人都是骗人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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