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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年少春衫薄,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第三十二章 青钱城(第1 / 2页)

自大靖王朝不再实行宵禁,夜夜灯火的盛况就不足为奇了。青钱城作为天下名城,商贾无数,豪门林立,夜晚的盛况是极其壮观的,十里长街游人不断,宝马雕车香满路,直至破晓天明才会逐渐散场。而绿带城虽然与青钱城齐名,但因此前是私人封邑,夜间实行严格宵禁,故而不及青钱城繁华。

青钱城有大大小小二十多家风月道场,豢养美人无数。一些姿容极美的女子,更是会被送往京城的春仙楼,去争一争那一夜千金的花魁地位。这看似是为别人做嫁衣,实则是为自己博名誉。如今春仙楼八位名动天下的花魁,其中便有一位来自青钱城。

花魁深受满朝朱紫贵人的怜爱,更让天下人对青钱城心往神之。他乡异客入城,但凡手头有点银两,差不多都会去迷醉一晚,哪怕没有钱,最不济也要看看那满楼红袖招的动人景色。

比如天下流传一句佳话,

“春仙美人甲天下,青钱美人甲春仙”

夜色浓重。瑰流手提红灯笼,和桃枝悠哉逛街。主仆二人皆披猩红雪衫,牵手耳语显得亲密无间,若是外人来看,定会以为这是一对神仙眷侣。

入夜的青钱城,已经愈发盛况。歌楼画舫,勾栏瓦子,酒肆酒楼,各种热闹声音。忽然不知何处燃放烟花,璀璨烟火如花瓣绽放,更吹落,星如雨,吸引了不少游人的目光。就连忙于揽客的青楼女子,都短暂失了神。寒冷的风中带着烟花硝石的味道,又不知何处飘来香甜的烤红薯味和炒板栗味。一晃神,就好像是要过新年了。

对此瑰流有些触动,轻声感慨道:“太平盛世真好。”

但他同样也知道,百姓们虽大多乐于此中,但对于他们来说,王朝统治者是谁,姓什么,或许还不如自家那一亩三分地重要。只要能够保证国泰民安,能够求得风调雨顺,哪怕你是个乞丐皇帝,哪怕你是弑父继位,又有什么关系?看似有些漠视,可人心自古向来如此。

桃枝正小口小口吃着糖葫芦,但红唇却比糖葫芦还要诱人。若不是眼下满街全是人,有伤礼节,瑰流还真就要一口咬下去。而显然,桃枝也揣测出了他的心思,那双媚眸子愈发摄魂夺魄,几次撩拨瑰流,但后者都不为所动。

桃枝踮起脚,将咬着的糖葫芦喂到瑰流嘴里,看似是大胆的举动,但实际上早在少年时,瑰流的初吻就早已被这个女人夺去。而且有一个很多人都不知道的秘密,也只有桃枝一人知道,是瑰流亲自讲给她的。虽然咱们这位太子风流成性,经常流醉于花柳之间,却从来不荒淫。从未和任何人有过男女行为,甚至就连那嘴唇,即便至今,也只有桃枝一人尝过而已。

“好吃嘛?”桃枝一脸期待。

“真好吃,软软的,又香又甜。”瑰流笑眯眯盯着她的嘴唇。

桃枝踮起脚,在瑰流脖子上咬上一口,轻声细语道:“别人亲了殿下,奴婢是能够尝出来的。如果真有一天,奴婢尝出来的味道变了,那时候,奴婢可能就要不喜欢殿下了。”

她话音刚落,忽然耳根红透,感到一阵酥酥麻麻,耳边响起一道懒散声音,“只要我是你的主子,你就休想离开我。哪怕你真的不喜欢我,我也要捆你一辈子。你这一辈子,只能有我。”

桃枝红唇轻咬,怔怔出神,眸子有些湿润。

瑰流已经向前走去。

二人路过一家胭脂铺,桃枝本无太大兴趣,但作为男子的瑰流却来了兴致,进去走了一圈后,倒也没什么值得留意的,胭脂水粉都不错,价格也不贵,总之这才是个胭脂铺应该有的样子,而不是像上次在杏花镇的那家胭脂铺,王姒之踩到个老鼠还差点摔倒。

胭脂铺里的人不是很多,大部分都是年轻男子在为心上人挑选,当然也有很多结伴的貌美女子。瑰流在琳琅满目的胭脂水粉里随意挑拣,最后选中一盒口脂送给桃枝,又买了一支朴素典雅的乌木簪子,是给自己买的。

付过账后,瑰流就让桃枝给自己挽发,将披散白发簪起。那支乌木簪子插在白发里是如此显眼,以至于一眼就可以看到。

“殿下怎么突然想起插簪子啦?”桃枝不解问道。

“白发太显眼,别说别人经常向我投来异样目光,就是我看见有人满头雪白,肯定都要盯上好久。”

“那殿下以后就染黑吧。”

瑰流摇摇头,“染不成,已经试过好多次了。”

桃枝细细打量身旁男人,那双眸子愈发荡漾,甜甜笑道:“殿下白发也很好看啊,插上簪子像是忘忧天人,不插簪子就多了些阴柔,仙人天魔混淆不清啦。”

瑰流眯起丹凤眸子,笑眯眯道:“小嘴真甜,要不让主子咬上一口?”

桃枝微微踮脚,闭上眼睛。

却迟迟没有等来后续。

等她睁开眼,瑰流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样子,只是说了句“先欠着,以后再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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