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骨气!好,那咱们先开始男生女生向前冲的第一关挑战:头插蚂蚁窝。”
“……我说。”
啪!
“你特么白酒不吃吃啤酒!先特么把蚂蚁窝这关过了再说!我好不容易挖到的,说不用就不用……”
……………………
五分钟以后,眼神开始涣散的内森又被扔到了门板上。
“我说我说!我什么都说!你问哪!你倒是问哪!!”
“先听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疯子……
内森想起了那身阿卡姆的病人服,他后悔了,他不该往外走,他根本不该在今天去收账的。这些事本来也不该由他亲自动手,只不过今天被收账的是他认识的人,内森很喜欢折磨那些曾经见过自己贫弱时期的老朋友们,这会让他有一种超过了财富所能获取的快感。
不过现在已经晚了。
“我选……坏消息……”
“啊~”
林恩拉长了腔调:“坏消息是,你的腿在我拖你过来的时候,有点小损伤。”
“那……好消息是……”
“有人想买你的拖鞋。”
内森:…………
“你杀了我吧……”
“我会的。内森先生,我会的。”
轻轻的拉起内森的手,林恩用力的拍着:“在我得到我想要的答案之后。
那么,第一个问题。你曾经在夜晚,见过嗓子卡痰的大蝙蝠吗?”
………………………………………………
内森带着满足的笑容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
林恩给他画的笑脸。没办法,他走的一点都不安详。
从林恩在被吓尿了的艾瑞克口中得知了内森这人的所作所为之后,林恩就已经帮他把名字用红笔画圈了。
这人坏事做尽也就算了,专挑认识人下重手是个什么怪癖?
搁在阎王殿里,像内森这号人物,光罪名就能念个半小时,死就死呗。
相当于做好事,造特么十几层浮屠了。
处理了手尾,又关爱了一把大自然,给植物增添了养分之后,林恩有些怅然的坐在窗前。
“这回不会错了。蝙蝠男都出现好几年了,也不知道现在到底是什么时间线,隔壁农场种地的那小子晒没晒够太阳,dc最速秒男救没救到他老妈……
好在不是黑超的世界线,不过按剧情发展的话……
艹!还是去射箭的那边混吧,好歹不那么容易死于不明aoe……
也特么不行,这整个世界,不对,整个宇宙都没什么安稳的地方……
那特么也比哥谭强啊!所以果然还是得换个地方发展么……
阿卡姆的人都凶猛的一批,我实在有点害怕……不对,我特么也是阿卡姆的!
唔……改恶向善,劝风尘从良,不对,不是这么说的……那是怎么说的来着?只要我没有道德,道德就绑架不了……也不对,既然打不过,那就加入……不行,我是有原则的正直青年!
哎呀!你干嘛!
特码的哥谭怎么这么危险啊!
不管了!先特么把手上的血洗一下,奇了怪了,我明明很注意的……”
碎碎念着,林恩走进不开灯的屋子,身形隐没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