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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4章 蔡晓光抵京(第2 / 2页)

说起王重,周蓉脸色立马变了:“他怎么就深藏不露了?”

冯化成道:“你知道咱们今儿在全聚德吃的那一顿,得花多少钱吗?”

“不就是一顿饭吗,能花多少钱!”周蓉一脸不屑。

可冯化成接下来的话,却让他瞠目结舌。

“一只烤鸭,大概是八到十块钱左右,咱们吃了整三只,这就快三十了,还有其他那几个菜,喝的茅台,林林总总的加起来,少说也有五六十。”

“一顿饭就花了五六十,秉昆却连眼都没眨一下。”

“那又怎样!”周蓉却不以为意:“不就是有俩臭钱嘛!一身铜臭,腌臜不堪,真是白瞎了那些好文章。”

言语间满是鄙夷。

冯化成叹了口气,没有和周蓉争辩,因为自从昨晚过后,他心里对王重也有了芥蒂。

第二天一早,王重收到了蔡晓光发来的电报,他上大学的事情昨天就解决了,他已经连夜坐上了前往燕京的火车,今儿就能到,赶上最后一天报名。

正好还没开学,王重去了火车站,准备接蔡晓光,没想到在车站外头还碰上了周蓉和冯化成两口子。

两人站在出站口的马路边上,冯化成先注意到了从后边走过去的王重,拉了拉周蓉,小声提醒:“秉昆也来了!”

周蓉脸色立马就变了,扭头一看,正好迎上王重的目光,重重哼了一声,二话不说,拉着冯化成抬脚就走,全然忘了即将要到来的蔡晓光。

王重也没在意,在出站口等了一个多小时,才看到蔡晓光一手拎着藤条箱子,一手提着一个大袋子,穿着厚棉袄,带着帽子,围着围巾,手套,裹得严严实实的从里头走出来。

“嘿!”

“蔡晓光同志!这儿呢!”

看到王重,蔡晓光脸上也露出笑容来,快步走到近前,放下心里锤了王重一拳,四下张望,可惜却没能看到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身影,眼底略有几分失望:“你姐呢?”

“刚还在呢,不过看到我之后就生气走了!”

蔡晓光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啥意思?”

王重淡淡的道:“还能是啥意思,跟我闹翻了呗,现在话都不说了,现在我两见面就跟仇人似的。”

蔡晓光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敢置信。

王重展颜一笑,抬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道:“行了,这事儿回头再说,先陪你去报名,再给你接风。”

蔡晓光也知道轻重,把手里的包塞给王重,自己拎着箱子:“赶紧走!”

车站外头停了不少人力三轮,就侯在路边,两人随便叫了两辆,直奔电影学院而去。

两人赶到电影学院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多,好在没有还不算晚,蔡晓光顺利的报了名,帮着他把东西搬到宿舍,置办好被褥水壶这些日常用品,王重就直接把他拉回了大石桥胡同的家。

明儿就正式上课了,晚上会有个班会,辅导员和学生们见面,让同学们自我介绍,互相认识,张贴课程表,发放课本,事情不少。

周秉义待在学校宿舍里没来,周蓉更加不会过来。

“婶儿!”蔡晓光除了在对周蓉上面太过舔狗之外,其他待人处事还是非常周到的,人也热络。

“晓光啊!”李素华脸上露出笑容,王重酱油厂的工作就是蔡晓光帮忙找的,李素华对蔡晓光也一直心存感激。

“您身体还好吗?燕京住的习不习惯?”

“好好好!还行吧,我也没来几天。”

“听昆儿你也是来上大学的?”

“是的,不过我成绩没有秉昆他们好,上不了燕大和水木,只考上了电影学院。”

······

郑娟下的厨,做了几个硬菜,王重和蔡晓光没敢喝酒,吃过饭,王重把曹晓光送到街口,叫了辆人力三轮,让三轮车直接把蔡晓光送回电影学院。

王重自己则骑着车直奔水木去了。

第二天,正式开始上课。

此时,王重的个人面板和数年前也有了些微变化。

【宿主:王重(周秉坤)

年龄:21

体:16

力:16

速:14

神:20

技能:厨艺(lv3)、散打(lv3)、书法(lv2)、驾驶(lv2)、建筑(lv2)、英语(lv2)、中医(lv1)、木工(lv2)、数学(lv1)、物理(lv1)、基础化学(lv1),写作(lv3),军警格斗术(lv2)

潜能点:0

技能点:10

系统积分:70】

这几年下来,没有花费几分和潜能点,只凭着自己的锻炼,就把体质和力量提升到了16点,代表敏捷的‘速’也从13提升到了14。

只是技能上面的提升却微乎其微,只有日日坚持不缀的散打,提升到了lv3,还从马守常的警卫员那儿学到一项军警格斗术,也传说中的黑龙十八手,厉害是厉害,不过没有网上传的那么神。

学业虽重,奈何却遇上个开挂的王重,学习自身专业的同时,还跑去同属于土木工程的水利和道路桥梁的课也给蹭了,同时还在自学英语。

本身就有lv2的建筑基础,再加上高达20的精神属性,高屋建瓴之下,再重新回过头来学习这些基础,对王重来说不存在难度。

白天在学校,晚上回大石桥胡同的家,也不骑自行车了,每天早晚来回都用跑的,这种两点一线的生活,王重两天就适应了,每天沉寂在知识的海洋里头不能自拔,除了正常的专业课之外,每天白天王重的时间都安排的满满当当,几乎没什么空闲。

《水门桥》在金土地上的连载也即将接近尾声,王重的第三本书稿子也写了将近一半了,这本书比前头两本加起来还要长上一些,已经可以算是中长篇小说了。

大石桥胡同这边,李素华起先还有些不习惯,毕竟燕京对她而言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周遭又没有熟悉的街坊邻居们,想要适应,难免需要时间。

好在李素华年轻时就是跟着周志刚闯关东到的吉春,有过类似的经历,过了个把月,倒也逐渐适应了在燕京的生活,还和郑娟跟着周边几个邻居都搭上了关系,逐渐熟稔起来。

时间就在不知不觉间悄然流逝,孩子们日渐长大,也逐渐适应了燕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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