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这是林笙笙一个月以前的看法,至于现在……及时行乐,趁年轻好好体会什么叫做人生,人类的生活。
算不算是林子大了,啥鸟都有?
“鸟”摸了摸鼻子,缓缓地别过头:“谁没事跟着你?我又不是变态跟踪狂,我要去超市。”
果然是男主,这身体是有多壮啊!
林笙笙虽然智慧值不够,但也没傻到那种地步,自然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话有多么蠢,她想要补救,可说出的话还是紧张地开始打结了。
这是打哪边儿来的讽刺?
“薯片,巧克力,硬,曲奇……”林笙笙小声念叨着,连看都不看地就把各种小食品扔进了自己的购物推车中。
蠢萌还谨慎?!
景行一愣,这的确是去超市的路……而且他自己也是要去超市的。
扫荡了一个货架又一个货架,林笙笙推着车准备去下一个货架时,拐个弯,就和正在挑选生活用品的景行对了个正着。
林笙笙知道这条消息后,恨不得把原主给掐死。
景行没再多说话,虽然他也不擅长表达,但看得出来,他的这位小邻居可比他还严重呢!
“那就走上来些,一起去啊。”为了掩饰自己的误会,景行还冲她招了招手。
他手抵在嘴边,轻咳一声:“咳,你好,我叫景行。”
“你好……”他好听的声音在电梯里蓦地响起,“我是……十层的新住户。”
他搬到这个公寓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这里的地形和楼层都很合他的心意,最重要的是——便宜!
因为自己要独立,所以金钱方面会拘谨很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肆意挥霍了。
更令人可惜遗憾的是,两人就住在同一层!!
然后是必不可少的熬夜灵魂——泡面!!
林笙笙眨巴眨巴眼睛,不是说好她只是个路人甲咩?大家好好地活着不好咩?
我既不惹你,也不欺负你媳妇,我是个多么善良的女配啊!
什么仇什么恨,也不至于让你一直盯死了吧。
“我……我是十层的老住户。”
作为一位大少爷终于明白了理财的重要性。
原主毕业后,就被家里人赶出来自力更生,单独一间小公寓,让她学会独立,可在林笙笙看来,这完全就是让她换个更好的环境,继续堕落,不但没找到工作,还堕成了死宅。
倒是林笙笙谨慎地瞄了他一眼,默默的……绕过他,走了。
舔了舔干涩的唇,景行还是决定找个话题,来熬过这个漫长的时光。
本以为下了电梯之后两人就会分道扬镳了,可谁也没想到,景行一路走来,目光不经意地往旁边一家店铺的玻璃上反射的景象上一撇,只见他的小邻居正与他保持着五米的距离默默的跟随着。
听到他出声的那一刻,林笙笙又不受控制地紧贴着电梯,缩了缩脖子,努力地寻找自己的声音。
因常不出门而白嫩嫩的皮肤,虽然穿着打扮洋溢着青春和朝气,但整个人却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场。
妹子,明明你喜欢的大神就住在你隔壁啊!傻子都还知道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为啥一本书都完结了,你连你家邻居是人是鬼都不知道!
一个出门要死,一个与我无关,这两个极品最后硬是一面也没见过。
林笙笙:……
景行原地僵硬了一刹那。
电梯里的气氛是足以溢出屏幕的尴尬。
景行勾了勾嘴角:唉哟!蠢萌邻居!
林笙笙哒哒哒地挪起小碎步,眯着眼睛向后退了三米,眯着眼睛:卧槽卧槽!这是什么狗屎运?男主怎么在这儿?各部门一级戒备!
两人的视线在空气中交汇,路过的小孩吹了个超大的粉红泡泡,呆呆地望着两个人,啪地一声泡泡破了。
没办法,他现在只是个没人养的娃,无助又可怜,孤独坐等秋天的第一杯西北风!
公寓每层只有两个住户,一个是两室两厅,一个是一室一厅。他不喜欢特别吵闹的邻居,记得经理在给他介绍这里的时候,特别保证十层的另外一个住户是个足不出户的人。
景行一直以为他永远都不会和这个性格“孤僻”的邻居见面,哪成想到搬家第一天,就和她撞了个正着。
不过这个邻居似乎比他想象中的要有趣,至少目前看来,在电梯里时的第一印象是不靠谱的。
叮!景行对林笙笙好感度+5,目前进度10%
(#`o′)喂!有人收藏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