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奴死死地盯着他,蓝眸泛着幽光,仿佛古老传说中的瑞兽。
“我不仅知道你在装傻,我还知道,你腿脚功夫不弱,若非对那人贩子存了几分感情,你不肯还手,他估计早就死在你手里了,对吗?”
其实,她早已发现这伤的不寻常之处,不过她并不惊讶。
上一世,有个刺客在御园刺杀孝文帝,正是雀奴救了孝文帝的性命。否则,孝文帝就是再宠信袁家,也不可能如此喜爱雀奴。
小贩虽有蛮力,却不会什么武功,雀奴腿脚功夫不弱,自然能轻而易举地躲过去。这些伤,不过是鞭气过的伤,并未打到实处。
否则依着雀奴这孤傲的性子,又是个对小贩没什么太大的利用价值的天阉之人,早就死于非命了,焉能活到今日?
“你是怎么知道的?”
雀奴终于开口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你不需要知道这点。你只需要知道,我不会害你。”霍祈慢条斯理道,“今日,我虽买下了你,可也不愿意强人所难。我只问你一句,你以后可愿跟着我?我这儿虽也没什么好的,但能吃饱饭,能一觉睡到天明。若你愿意,我还会教你识字。”
“愿意。”雀奴却是开口了。
他虽然不识得霍祈是何人,可她的气息,她的眼神,总让他有一种寻着同类的熟悉感,只觉得呆在她身边,定然就是安全的。
“那便这么说定了。”霍祈心下松了一口气,又问,“话说,你又是怎么落到那人贩子手中的?可还有印象?”
一般来说,人奴的来源无非就是以下几种:其一,拐子将走失的孩童拐骗走,然后卖到人贩子手上,捞取利益;其二,一些贫苦人家的狠心父母,将亲生的孩子卖出去换口粮;最后一种可能,便是一些下等窑子里的妓子不小心怀上了恩客的孩子,偏偏恩客是个人面兽心的,妓子们便只好将生下的孩子贱卖出去。
上一世,霍祈虽知雀奴去路,却并不知其归途。这一世,若是能让他寻回父母,也算功德一件。
雀奴听了这话,只是兀自摇了摇头。
“想不起来了?”霍祈问。
雀奴又点了点头。
见雀奴神情不似作伪,霍祈也不再追问。毕竟,若是雀奴能想起些什么,恐怕早就逃跑了,又怎么会乖乖听话,任由小贩摆弄。没有归途的人,就如同无根浮木,任由命运的洪流将他带往远方。
“你买下我,是为了什么?”
雀奴也不再装傻充愣,反问霍祈一句。
“正如我前面所言,我知道你腿脚功夫不俗,恰好我又缺一个保护我安全的侍卫,所以我挑中了你。”霍祈慢条斯理地解释,“当然,我也不会让你白白为我卖命,我会付你月银。比起在人贩子手上毫无尊严地讨生活,这样对你来说,或许会更好。”
雀奴若有所思地看了霍祈一眼,似乎是相信了她的话。
“既然你现在跟了我,今日也算是你重获新生的日子,以后便把雀奴这个名字忘了吧。我帮你想了个名字,就叫雀离,你可还喜欢?”
雀奴歪了歪头,冰蓝色的长眸闪过一抹亮色。
霍祈见他不说话,又说:“我知道,以前在小贩那儿,你定然是吃了不少苦。以后,你不要再把自己当成什么人奴,你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和我们一样,你能明白吗?”
其实,这也是霍祈给雀奴改名雀离的真正用意。
从阎王殿走过一遭,虽说霍祈的心早已经铸成了铜墙铁壁,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到底是霍如海的女儿,扎根在骨子里的品性还是无法摒弃。她之所以买下雀奴,一方面是为了破坏袁家的计划,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动了三分恻隐之心。
上一世,雀奴从西街辗转流落到袁显之手中,半生沦为比戏子还不如的宠物。瞧他不肯在小贩面前不肯邀宠,便知他入宫后内心的煎熬。
在她眼里,雀奴不是宠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天真聪慧的人。离,正是离开过往悲痛,迎接未来希望之意,这也是她对雀奴的希冀。
雀奴似乎是没想到霍祈竟说了这样一番话,心里泛起了些异样,他生平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就好像一只蝴蝶在他的胃里翩翩起舞。
他的神色还是那样怯懦,只是呆楞点头:“雀离,这名字很好听。”
话音刚落,一阵不合时宜的“咕咕”声响起,雀离的脸上爬过一抹红霞。
霍祈听到这声音,轻声一笑,见话已经说得差不多,她转头嘱咐聆风:“听雨估摸着将屋子收拾得差不多了,你把雀奴带过去,给他准备些好消食的饭菜。”
聆风听令,带着雀奴三两步就出了屋子。
眨眼间,祈居主屋内只剩一室静谧。
霍祈笑意敛下,望着香炉里的灰烬,原本凤眸里的温良,转而被肃杀之色取代。
马上就到霍羡的归期了。
她的直觉告诉她,上一世霍羡之死,背后肯定有镇远侯府的手笔。否则,单凭二房那两个蠢货,又怎么会有胆子和势力来谋害霍羡?
若真如她所料,那这一世霍羡归来,宁国公府和镇远侯府背后的龃龉,恐怕就要搬上明面了。她心知肚明,两家面上是世交,背后是冤家。镇远侯府温良的面皮后,隐藏着肮脏龌龊的人心。
如今,崔信那边已经万事俱备,雀奴也到了她的手中。这一世,她就要亲手挖出这颗心脏,用整个袁家的鲜血献祭上一世死去的宁国公府。
霍羡归来的那天,就是开始。
来了个雀美人儿~沈哥和雀美人,你们比较喜欢谁的脸hhh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