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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27章 鸠占鹊巢的野鸡(第2 / 2页)

沈鹿瞥了她一眼,露出个意味不明的笑,“哦?是嘛?”

叫什么来着?

白家要比沈家家世更好一些,所以白婉婉很长一段时间,是要占据上风的。

然后拿上干净衣服去十五街区洗澡洗衣服,回来后准备出摊用的食材,忙忙碌碌的,一刻也不得停歇。

这个铁盒子里煮着汤,里面有萝卜、豆皮、海带和魔芋豆腐,他有幸在开年会的时候吃过一次。

“伏家答应过我,只要伏城从前线回来,我们就会举行订婚宴,到时我就是准伏家的儿媳妇。”

驾驶位的门打开,伸出来一条玉腿,顶着一头黑色大波浪的女孩从车上下来,脸上架着一副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

但沈鹿还是认出她了。

任务适时发布了。

直到……伏城出事了。

白婉婉清了清嗓子,拿捏着腔调:“我们好歹也是老同学,你就不能放下手上的破烂活,和我叙叙旧?”

好养活,生长时期短,而且她现阶段也能用上,是最好的选择。

那个从前最喜欢穿裙子、做华丽打扮的少女,此刻穿的是一套最常见的短袖长裤,身上没有任何的首饰,朴素到惊人。

她直接从学校退学,离开了帝都高级学院,再后来,就是听说她偷东西被赶出沈家。

马老三脸上堆着讨好的笑:“沈老板,几天不见,你小摊上东西多了不少啊。”

那时的沈鹿把伏城当成最后一棵救命稻草,就算大家都嘲笑她是假千金,应该滚回贫民窟,她也咬牙强撑。

好在都是做惯了的事,没什么难度。

直到原主和伏城定下婚约,白婉婉才被踩了一头。

后面客人还有很多,沈鹿就不推脱来推脱去的耽搁时间了,直接报了钱数。

“那又怎么样?就算沈兰回来了,和伏城定下婚约的人也是我。”

她来这里快一周了,还是第一次看见如此拉风的跑车。

【叮咚~发布任务:请卖出40杯薄荷水,30个鸡蛋仔,以及30份麻辣烫。】

沈鹿对种植没有太深的研究,但以前在自家小阳台种过小葱大蒜辣椒这种不太需要费工夫的菜。

见她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白婉婉很是不得劲。

白婉婉,原主从幼儿园开始就不对付的宿敌,两人只要见面必定互掐互怼,永远在对比。

快十一点的时候,汪大个来了,两人推着东西出摊。

“不用给钱,就当我请马哥了。”沈鹿动作利索,给马老三每个食材都捞了一个。

是小摊的忠实客户!

马老三给了钱退到一旁开吃,一辆线条流畅,造型拉风的跑车突然驶入销金街,准确无误的停在了沈鹿小摊前面。

白婉婉微扬下颌,略略勾了下墨镜,斜眼瞅了瞅沈鹿,露出一个鄙夷傲慢的笑。

马老三记不起来了,但就记得很好吃。

远远就瞧见她经常摆摊的地方已经有人在等了。

白婉婉是典型的败家富三代,平日里不是在败家,就是在败家的路上。

依照原主的记忆,这个时间点,如果白婉婉不来找她,不是在做保养,就是在做指甲。

这妹子一周至少做两次指甲,最喜欢浮夸的土豪风,硕大的钻石镶嵌在甲床上,光线一照,能刺瞎周围人的眼。

“你这什么态度?!”白婉婉立马会意到她意味深长的笑,柳眉倒竖,好一顿挖苦嘲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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