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瑶认真而又专注的看着对方,她觉得阮巧云看着柔软,内里却有一股韧劲。
被程瑶盯着看,阮巧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想要闪躲眼神,却又强装着镇定。
她平日里也没什么机会出门,今日是赶了巧的,正好陪家里人出来采买东西。
看到告示的那一瞬间,阮巧云就挪不动脚了。
她觉得上天已经把机会递到她的面前了,要是再不努力一把,她每晚估计都要睡不好。
于是,她不顾家人的阻拦,毅然决然的一头扎了进来。
要是今日失败了,还不知道回去要面临着怎样的一番狂轰滥炸呢。
好在她成功了!只要酒楼肯收她,就意味着她可以领薪水,有本事养活自己了。
阮巧云不想每日都被阿娘戳着脊背说,要是不够听话,将来就没有婆家要她。
没有就没有罢,这算什么了不得的事情吗?
再者说了,她本身也耽误了好几年了,适龄的男子早就瞧不上她了。
这样也好,她才懒得换个地方继续当劳务婆子。
阮巧云有些不自然的缩了缩自己的脚,虽然她极力掩盖,但在走动的时候,要是留心看,还是不难被发现。
之所以会被留在家中蹉跎这么多年,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她的坡脚。
这个时代的女子本就贱,要是有所损伤就更要被挑挑拣拣了。
要不是顾念着她还能帮衬着家里做点事情,恐怕她这个拖油瓶早就被赶出去了。
想到这里,阮巧云自嘲一笑。
做糕点已经是她在这苦涩的生活中所能够找到的,为数不多的甜了。
但因为做点心需要耗费不少精细的食材,所以她能够上手的机会少之又少。
每一次的食材,都是她熬着夜绣出来的荷包替换而来的。
阮巧云看着眼前的富春酒楼,在心中忍不住的感慨道,来了此处,总归是能真正的施展开拳脚了。
在阮巧云思绪都快要飘出九霄云外的同时,程瑶亦在无声的观察着对方。
只见阮巧云两颊微微泛红,像是早春的桃,带着一种自然的红润。
嘴唇的颜色淡淡的,笑起来时,唇边会浮现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可爱又亲切。
衣裳明显不新了,有些许的油渍和小块的补丁,但却洗刷的很干净,看得出来是想把最好的一面展示给别人。
脚上穿着一双布鞋,鞋面上沾染了些微的泥土,想来是住在城郊的小村庄里,进城一次路途颇远。
“巧云,我记着了,今后你就负责咱们酒楼的点心。”
听到对自己的分配任务,阮巧云激动的点了点头,就差跳起来了。
阮巧云回到队伍里之后,一个有些腼腆的年轻人走上前来开口说道。
“额……大家……大家好!”
虽然看起来有些闷葫芦,但这如平地惊雷一般的问好方式倒还真把大家伙都给吓了一跳。
看到大家一哆嗦之后,他像是意识到了什么,有些不好意思的赔了个笑脸。
“我叫路明,比较擅长做一些清淡酸口的小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