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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遗嘱之诉:堂审(1)(第1 / 2页)

第4章 遗嘱之诉:堂审(1)

城郊新荣村

草长莺飞二月天,拂提杨柳醉春烟。在一片黄灿灿的油菜地,孩童拿着家长为其糊的纸风筝争相比试谁的风筝可以飞得更高,欢笑打闹,好一片快乐之景。

然在孩童欢笑之地,还有个满头大汗、面色发白,且一脸忧愁的妇人。

现在已经到了她和林仲春约定的时间,对方还没出现,该不会是反悔了吧?

她哥哥不知道从哪里听来的消息,知道她要找官老爷告状,带着一群人带人来闹,把她家搞的鸡飞狗跳,橱柜里的碗碟都碎了好几个。

“六娘——”

林仲春撑着油纸伞匆匆忙忙跑了过来,尽管说她上次来了一次,但还是对此地不甚熟悉,稍稍晚了些。

见林仲春赶来,等待许久的马六娘连忙迎上去:“林姑娘你可算是来了,我还以为你那日只是说说,幸好你没骗我。”

“你这是……?”伸手帮她拭去脸上的血痕,林仲春眉头紧皱,“怎么受伤了?”

随着林仲春的动作,伤口处发出微微刺痛。马六娘这才意识到刚刚拦着橱柜的时候,摔下来的碗割到了自己。

她抿唇笑了笑,“没事,小伤而已。林小姐答应帮我写的诉状书带来了吗?”

“带来了。”林仲春从袖兜里掏出昨日写好的诉状书。

虽说有夫子惩罚的法则也要抄写,但是马六娘的事情更重要一些。

故此她是先把马六娘的诉状书先写完,才去完成沉夫子布置的抄写任务。

诉状书分为七个部分,为笔(语)、缘由与计由、期由、成败与得失、证由、截语以及结尾与事释。写诉状书要讲究语言规范、缜密;不可太文,亦不可太俗,最重要的是,要从弱者的角度出发。

虽然说法不容情,但在公序良俗上,大家会更偏向于弱势的一方,说白了,就是“卖惨”。

马六娘接过林仲春为她写的诉状书,心里压着的大石头稍微松了一点:“起先我还担心林姑娘是拿我开玩笑,没想到林姑娘真的会写诉状书。也对,林姑娘是华庭书院的学子,定然不会拿我个大字不识的妇人开玩笑。林姑娘,接下来我该怎么做?”

虽然说她担心林仲春会欺骗自己,但看在她身上穿着的衣服是华庭书院唯一的学子服的时候,也有了一半的信任。

华庭学院的学子不是富家子弟,就是达官贵人之后,但凡在其顺利的读到第二年,就会获得预备官职,等到他们入学第四年,完整的学习完在学院的知识,便可以获得正式官职,最少也得是个县老爷。

有书院的声誉在前,自己的事情也就多了几分保障。

“告官。”

事情原委皆写于纸上,也有马六娘父亲留下的遗嘱,此事,马六娘在理。

津渡城乾阳县内

“威——武——”

马六娘家住在津渡城郊外,隶属于乾阳县的辖区,理应到乾阳县找县老爷裁判遗嘱事宜。

乾阳县的县衙郭富强原在后院书房处理公文,最近琐事繁多,需得好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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