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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遗嘱之诉:判决(3)(第2 / 2页)

虎父无犬子,她该像其父亲一样出色。

昨日晚归,应当是解决了吧。

林仲春对他点了点头,“沉夫子好。”

学院的食堂是老师与学生一起共享的,在这里看见沉夫子并没有什么奇怪。

“案子很顺利,我也有了很多收获。”林仲春将自己昨日看马六娘案子的事情说了出来,“我之前查阅过大靖律法,对于遗嘱方面规定还是有些漏洞。因为地方法规和大靖律法有些许不一致,地方法规规定更细,大靖律法规定更广,所以在应用法律法规对照案件,会面临这败诉的可能。”

沉夫子点了点头,勇于实践,敢于挑战,大胆细致,不错。

他放下筷子,说道:“比如呢?”

林仲春:“就拿我昨天的案子来说,马大强死之前立了遗嘱,请了里正去做公证,但马四还是理直气壮的。若不是马六娘告官,恐怕都拿不回属于她的应继份额。按照马四的泼皮程度,若他耍赖,郭县令能制住他吗?在大靖律法和津渡城地方法规的限制下,若是马四找了讼师,恐怕六娘会败诉。”

大靖律法规定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按长子继承制来实行。

而津渡城地方法规,沿用长子继承制,没有关于遗嘱继承的规定。

地方法规与大靖律法冲突,以大靖律法为准,可这并不代表地方法规就不能用在这个案子里,更别提这不是冲突规定。

所幸郭县令适用了遗嘱指定继承的制度,马六娘才能得到六亩土地的应继份额。

“为什么不能赢?”这小女娘看问题还是很全面的,昨日的案件其实他也去看了,但只看了前半场,后半场他没看。

就像林仲春所说,马四若是请讼师,在马六娘身无分文的时候,林仲春又还不是正式讼师,就只能干着急。

沉夫子仔细为林仲春分析:“如你所说,告官前为马六娘写了诉状书,而后还用官家的手段为其收集了证据,最后就是你教马六娘的说辞,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没有胜算呢?”

林仲春低头,看着碗里的饭菜:“夫子,女子以讼师的身份上公堂真的不能吗?”

“你觉得呢?”沉夫子把问题抛给林仲春,她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白色的豆腐送至口中,“不论我给你哪一个答案,你自己都有了回答,我的答案不重要,你的才重要,不是吗?况且,上不上公堂,与你能否参与案件的诉讼过程,有影响吗?马六娘的案子你不就处理的很好吗?”

“可我想成为一名优秀的女讼师,站在公堂的女讼师。”

是啊,她心里有答案的。

她觉得女子可以以讼师的身份站在公堂,就像男子一样,而不是只能写诉状书,站在公堂之外看男讼师在里边为当事人辩论。

女子的身份是限制,职业不是。

在现代,男女都有机会在法院参与庭审,为自己的当事人进行辩护,以得到法律上的公平。

而这虽然不是自己之前所处的时代,但不代表女子不能同男子一般。

林仲春明白了夫子说的话的意思,她脸上露出微笑:“夫子,我会努力成为一名合格的女讼师的,就像汤明源先生一样,成为最厉害的讼师,写最好的诉状书!”

“会的。”

你会的,会像你父亲一样,挑战一切不可能,然后成为不可能。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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