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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婚姻之诉:闹事(1)(第2 / 2页)

“你的诉求,本官已了解清楚。然此事还需调查,待本官调查完毕,择日开堂定夺。”

“大人,”妇女朝县令磕了三个响头,“民妇家中已无亲人,皆已故去,若被夫家休弃,便再无容身之处。望大人能合理判决,还民妇一个公道,让律法得以普惠民妇。”

县令缄默。

这户人家的事情他略知一二,该女子与她夫婿联手成为津渡城富商,也是此地的佳话之一,那业来酒馆他也是去过的。

县令想叹气,但他现在所坐着的位置,必须让他保持中立。

为官者,依法办事,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就算怜悯她,也不能被情感左右。

思衬再三,县令拍下惊堂木:“你的诉求本官已经了解,待本官了解事情之后,择日开堂为你主持公道。”

现在也不是说状告就必须将事情处理,得调查后才能处理,否则就容易造成冤假错案。

妇人还想再说话,县令却已经退堂离开,故此她也只能离开衙门。

县令不帮她,那她就自己为自己讨回公道!

过几日便是朝节,林仲春想着上次登山之时答应给孙肇舟他们买的酒,直到现在还买不上就有点无奈。

这不,沉夫子正好交代她来县令这里取上个月的公告副本用来做授课的素材,就赶紧到业来酒馆排队了。

“别来这里买酒,他的酒都是偷来的,都是偷来的!”

一妇女蓬头垢面,带着哭腔从外头走了进来,抬手就把桌椅给推翻,周边的客人吓得连忙起身,生怕下一秒这无妄之灾烧到自己头上。

林仲春往妇女处看了一眼,尔后继续排队。

上次来,业来酒馆关了门。

这次来,业来酒馆被闹事。

看来酒馆的老板是惹上麻烦了。

若是这酒馆想要继续营业,必然会派人出来维护秩序,她没什么好担心的。

然而想什么来什么,林仲春把手里的钱币准备递过去的时候,妇女抬起一张椅子就往她这个方向丢了过来。

她只觉得后背一重,随即脚一轻,脑袋就磕到了前面的柜台。

妇女丢完凳子才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等她想要走上前询问林仲春是否受伤时,一位衣着富贵的女人走了出来,手里还拿着扫把。

“滚啊臭乞丐,这是你能来的地方吗?!”女人一边用扫把打邋遢妇女,一边骂骂咧咧,看着很是不爽。

林仲春揉了揉发疼的额头,呲牙咧嘴看着挥动着扫帚的女人,看着三四十岁,但不是她上次看见的那个在柜台收钱的女人。

“该滚的是你!”邋遢妇女力气大的很,一抓就抓中了女人的扫把须须,“让我滚,也不看看你自己是个什么身份,这是我的酒馆,不是你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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