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暮只是心有所疑才忍不住叫住了她,待她完全站在灯光下才确定了心中所想。这个娇气矜贵的人,不会大半夜无缘无故跑出来的。
“嗯。”
“哪里不舒服?”
“心口发闷。”
“我去叫医生。”
“不用了。”顾初抿了一下唇,始终没看他一眼,“出来走了一下,好多了。”
秦朝暮看着她,其实很容易辨别,身份撑着她不能太过于矫情,却挨不住身体的娇气。
手指上的烟蒂烫到手指,他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又恍惚着看着她,将烟蒂按到烟灰缸里,他用公事公办的语气道:“去我的房间睡,稍微有点远,但清净也舒服些。”
顾初抿了一下唇看向他,“那你呢?”
“我睡在办公室。”
不待她开口,他已经拿了手电筒,“走吧,我带你去。”
顾初抿唇,又问:“不是要看审讯的资料吗?”
“还没审完。”平淡的嗓音分辨不出任何情绪,好像刚刚骗她进来的谎言也觉得有什么。
顾初微微皱起眉。
她见不得这个男人此刻的模样,表面整齐儒雅,却带着满满的距离感,
换作以前,他越是干净的高高在上,她越是想将他拉入尘埃里,让他沾染世俗的气息,她就想看到这个男人脸上皲裂的表情,喜怒哀乐,她都想看。
可现在不是以前。
她摸了摸斗篷下的腹部,快五个月了,可能是胃口一直不太好因此并不显怀,但确实已经能摸出隆起的形状了。
她还没想好要不要告诉他,因此也不敢招惹他。
……
……
两个人一前一后的离开,一路相对无言。
远离了主楼的大灯,宁静的夜晚全部被月光笼罩。
走过一段宽敞的水泥路,逐渐变成了稍窄的石子路,这条路也只是临时铺建的,被大雨冲肆虐后,凹凸不平。
秦朝暮刻意放缓了步子,他注意到顾初脚上的鞋子,一双精致软乎乎的毛毛鞋,应该是洗过澡穿上的,在这种寂静的深夜实在很碍他的眼,他能想象她斗篷下其实没穿多少衣服。
一望无际的破败中,夜风森然。
但那个人好像一点不觉得不妥,甚至传来清脆的嗓音,带着几分愉悦,“把手电筒给我。”
她从他手里拿手电筒的时候他看清了那张脸,白净的脸上多了一份孩子气的神色,眼眶和鼻子被风吹得红红的。
秦朝暮抿着唇跟在她后面。
幽静的小路,两旁是杂草重生,空气清新,虫鸣蛙叫。
一切安静,祥和。
手电筒一会儿照照这里,一会儿照照那里,秦朝暮几次欲言又止。
除了不看路,她还会对准天幕,顺着新拉的电线一直延伸到尽头。
手电筒照亮了蛮荒之地的特有的景色,白日看不到的儿偷偷的绽放着,一串串,一团团,簇拥在一起。
这些景色,是秦朝暮从未注意过的。
他的目光一直跟着那一簇光线的风景。
突然——
“啊——”的一声尖叫,前面的人转身扑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