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沈确歪着头,没太理解她的意思。
金玲抿唇,双手撑在床上坐起来,只这么一个动作,就让她感觉的身心疲惫不堪,轻轻咳嗽两声,
抬眼看向沈确:“刚才在公司,你应该也听到了,我,咳咳,最近在翻拍的我的第一本小说,
缺,缺个配角,我想请你来演,若是你愿意,我将在仅剩的时间里,用我所有资源,捧你。”
她是网文作者,但人脉不比那些金牌经纪人少。
沈确舔了干涩的薄唇:“我眼睛受伤了,还没有好,抱歉。”
金玲神情怔愣,之前觉得她眼睛跟别人不一样,是棕褐色,少了点神采聚焦,没想到真的看不到。
她低头,布满褶皱的手在身上摸索。
沈确耳尖微颤,不确定她在干什么。
末地,金玲递给她一条暗红色玫瑰刺绣丝巾:“戴上这条丝巾,我看看,可以吗?”
语气里满是卑微恳求。
沈确手指轻颤,犹豫两秒,站起身,走过去,伸手接过,指腹触及到丝巾上面的纹,忍不住摸索了一下。
是一朵,不确定是什么,片刻在金玲的注视下,她抬起手臂,戴上了那暗红色玫瑰刺绣丝巾。
那朵玫瑰刚好在她右眼位置上,蕊下的荆棘绿色尾端一直蔓延到脑后,黑色发丝垂落些许。
肌肤胜雪,鼻梁高挺,唇瓣如盛开的樱。
金玲看到这一幕,瞳孔颤了又颤,将她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沈确穿的是白色荷叶边长裙,小白鞋,脚踝上的红绳尤为显眼,
目光再次落在她戴着丝巾的脸上,无意识呢喃:“若是黑色或者暗红色的裙子,就更像了。”
“像什么?”沈确发出疑惑。
金玲回过神:“没什么,我是说,你更适合穿黑色或者暗红色,白色,太素了。”
彰显出她的温柔,却掩藏了她的美。
这句话,沈确没有接,自从眼睛受伤,她很少穿过于鲜艳的衣服。
因为看不到,觉得没必要。
金玲:“眼睛受伤没关系,反正角色是戴丝巾,很简单的,只有七八句台词,没有什么危险动作。”
沈确想到经纪人说她的要求:“我,不太会唱歌。”
“没关系,只是轻哼两句。”
“我没演过戏。”
“没关系,可以学。”
沈确:“.”
墙上的时钟滴滴答答的响,沈确轻声询问:“为什么是我?”
娱乐圈那么多演技好漂亮的,自己身上有啥吸引她了?
金玲静静望着她,脑中闪过零星片段,岁月在她眼角堆砌出大大小小的褶皱,病房柔白色灯光穿过发丝打在她眼上。
那几滴泪珠,泛起晶莹的光,霎时,她缓缓吐出:“你与我,年少时不可得之人,很像。”
沈确心头一颤,想过很多答案,唯独没有这个。
——
很快温情回来了,金玲的家人紧随其后,看时间不早了,温情打了声招呼,带沈确回家。
路上,温情语气懒散,随意地问:“刚才在病房,你们说什么了?金玲作家好像很高兴的样子。”
沈确歪头望向窗外,没有丝巾的遮挡,她漂亮的眉眼一览无余:“明天你就知道了。”
温情拧眉,越发好奇什么事情,可沈确不说,他也不好意思一直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