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姐,要不要去国营饭店,吃个饭?”陆光明贼眉鼠眼道。
陆晓晓恰好和他有话要说,也就答应了,往回去的时候,没想到又在黑市这看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明艳。
此时她正蹲在地上,手里拿着一个小杯子把玩。
明艳道:“这东西喝水都嫌它小,你再便宜点,我就拿了。”
中年汉子被她说的脸色涨红:“姑娘,这是我们家祖上传下来的,好东西,要不是我孩子等着看病,我是不会卖的,十块钱已经是最低价格了。”
明艳撇了撇嘴:“你真敢要,一个破玩意还敢卖这么贵,那厂里上班的工人,一个月才多少钱工资了?这都能抵大半个月工资了。”
她要不是觉得这东西看着适合赵斌那种拿笔杆子的人用,才没什么兴趣。
中年男人一看就是不经常卖东西,被人这样说了,脸上有点尴尬,手在身上擦了擦,看着那青瓷杯,犹豫要不要低价卖了。
东西虽好,但,大家来自由市场买鸡蛋肉的多,这杯子,的确没什么人会大半个月工资买了。
明艳道:“三块钱,三块钱我就拿走了。”
听到这个价格,男人还是有种想要吐血的感觉,三块钱只够女儿住几天院,可,再不卖出去,连几天都住不了了。
男人咬牙,正要答应——
“慢着,这杯子小爷看着不错,我买了。”
明艳和中年男人都没预料到这一出,同时抬头看他。
陆光明颇为大方的拿出来一张大团结:“十块钱是吧,我要了,给钱。”
男人还在懵的时候,明艳先反应过来了,站起来道:“你谁啊?这是我先看上的,你凭什么说要就要?”
这蛮不讲理的,陆光明心想怪不得念姐让他来买呢,原来是知道这个人的脾气。
只是陆光明是谁啊,他在这黑市上跑了两年了,什么人没打过交道,就连碰到来抓人的,他每次都能滑不溜秋的溜了。
“你看上了,你付钱了吗?”陆光明问。
明艳脸色不好:“我正要付钱呢。”
陆光明:“那不还是没付吗,怎么,不行叫市场上的人评评理,看看这杯子属于谁?”
他先付了钱,市场上的人才不会占她。
明艳憋屈……
这是她给赵斌买的,赵斌哥哥是城里人,很讲究,平时用家里那带豁口的碗,很委屈,他看到那个杯子一定喜欢。
“老板,这杯子是我先看上的,你先卖给我。”
老板手里拿着大团结,这都是他孩子的救命钱,一个三块一个十块,他是穷,又不是傻,不会和钱过不去。
慌忙的把杯子塞进陆光明的手里:“我娃还在医院呢,我先走了。”
陆光明拿着杯子:“走咯。”
明艳在后面咬牙切齿,躲了躲脚:“你要怎么才能把杯子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