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微看着鸿钧眉心之处的造化鉴,眼中露出了一抹寒光。
这尊造化鉴并不是太虚至宝,只能算是一尊太虚至宝的胚胎,但是即便只是胚胎,造化鉴却也拥有着一丝太虚至宝的伟力,这才能够撼动天命权柄的力量。
只是鸿钧表现的越出色,太微心中的杀意就越强烈。
鸿钧乃是紫霄残留本源和造化鉴本源汇聚之后化生出来的先天神圣,太微和鸿钧之间有着一分天生的因果牵连。
这份因果可以是善因善果,也可以是恶因恶果,全看太微和鸿钧怎么选择,但是不管是善因善果,还是恶因恶果,太微都不想要,太微还是希望能够亲自斩断这最后的因果牵连。
造化鉴的力量在天命权柄面前不断收缩,鸿钧自己也知道只凭借刚刚开始重新演化的造化鉴,不足以抵抗混元权柄。
看着太微眼中的杀意,鸿钧无奈的叹息了一声,他无意继承紫霄的因果继续和太微纠缠,但是鸿钧也知道只凭自己一席话,根本无法改变太微的态度。
纯白的天意伟力降临,鸿钧恢弘的气机瞬间衰落了大半,他自身和太微之间的因果被鸿钧自己斩断了。
感受着因果之线的断裂,太微眉头一皱,而就在这个时候,鸿钧体内一尊灵光焕然的大罗道果飞出,缓缓落到了太微的面前。
大罗道果·灵皇神蜷。
太微看了一眼面色苍白,修为气机迅速从大罗道君掉落到太乙境界的鸿钧,陷入了沉思。
()
一道浊气吐出,太微挥手将眼前这尊大罗道果收入袖中,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走。
既然鸿钧亲自斩断了他们之间的因果,并且还将太一的第九尊大罗道果送还了出来,那么太微自然也没有再出手的必要,从此以后,太微和鸿钧之间的因果全消,两人之间再没有什么牵连了。
鸿钧看着离去的太微,周身紫气涌动,一丝丝纯粹的灵光在他身上凝结,借助造化鉴的力量,鸿钧算是恢复了一些元气。
“不是自己的东西终究是留不住,正好,我也可以趁此机会凝聚出真正属于我的大罗道果。”
鸿钧摇了摇头,盘膝坐在了原地,眉心之处造化鉴升起万千华光,泰皇大天地的天道本源在造化鉴绽放的光芒中出现在了鸿钧的眼中。
造化鉴的攻伐之力算不上多么强悍,唯有悟道辅助之能极为玄妙,映照天道本源呈于修士面前,这样的能力才是鸿钧愿意将灵皇神蜷道果交出去的原因所在。
相比起太一的大罗道果,鸿钧日后想要更进一步,就必然要凝聚出属于他自身的大罗道果。
太微这边将灵皇神蜷道果交给太一后,便开始借助太一身上的太一权柄开始参悟泰皇大天地的万象道则。
这一尊太一权柄承载了太一的九尊大罗道果,也承载了泰皇大天地的部分神道本源,通过这尊混元权柄,太微能够将泰皇大天地的天地大道真意传输到无极衡天之中。
凭借现在的无极衡天还无法抗衡洪荒天道,无极衡天想要回归洪荒大天地,只能是将自身的力量进行再次升华,成为凌驾于洪荒天道之上的存在才有可能。
太微的意志通过太一权柄深入了泰皇大天地的万象道则之中,此时的太微就相当于掌握了一部分泰皇大天地的天道意志,能够以自身的力量尽情的参悟和复刻泰皇大天地的万象道则。
永恒大天地的力量在太微的意志深处缓缓流淌,这一刻,太微恍惚之间又回到了化身天心时的状态,超然万物,漠然无私。
泰皇大天地中天雷霹雳涌动,太微意识中的天命权柄在这一刻顺着天心意志烙印在了泰皇大天地的天道本源中,这样的意外太微也没有预料到。
泰皇大天地的天地大道齐齐震动,一条全新的大道在泰皇大天地的三千大道中成型,一条奔腾浩瀚的大河出现在了泰皇大天地的天冥之地中,囊括了泰皇大天地原本的时空,因果等诸多大道伟力。
“命运长河,天命权柄补全了一部分……”
混沌之海囊括一切有无存在,承载着混沌大道磅礴浩瀚的伟力,数不清的永恒大天地在混沌之海中孕育成型,这是诸天宇宙萌发之地,也是万界乾坤归墟之地。
在遍布混沌之海的无数永恒大天地中,洪荒大天地可以说是其中最为顶尖的大天地,也正是因为这座大天地本源的雄厚和强悍,才能孕育出如此多的顶级大能。
洪荒大天地之外,无极衡天环绕着这座永恒大天地缓缓转动。
二十七尊大罗道果,三尊混元权柄全都在此时爆发,无上的华光甚至将混沌之海给撕裂粉碎,但是即便是这样,无极衡天仍旧没有破开洪荒大天地的天地胎膜。
或洪荒大天地的天地胎膜不足以挡住无极衡天,但是有着天道伟力支撑的天地胎膜能够在刹那之间修复,这才导致了无极衡天至今都没能回归洪荒大天地。
太微的意志在驾驭三道混元权柄思考着回归洪荒大天地的方法,思绪纷飞,无数念头接连浮现,混沌之海中没有时间与空间,太微也感知不到时间的流逝。
泰皇大天地中,天命权柄的异常太微感知到了,但是却无法干涉,泰皇大天地就在洪荒大天地内部,洪荒天道的伟力隔断了太微和另一部分自()
己的联系。
不过天命权柄正在脱离道天权柄,一点点补全自身,这点太微确实已经感知到了,这是一个好事。
天命权柄如果能够以这种方式自行补全,那无疑是增强了太微自身的实力,也加大了太微回归洪荒大天地的可能性。
“不过当务之急,倒是要先处理一下这座世界,如果我能够以无极衡天侵吞这座永恒大天地的天道,或许无极衡天便能够再次迎来一次蜕变,成为不弱于洪荒天道的存在。”(本章完)
(看完记得收藏书签方便下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