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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不许接吻和牵手(第2 / 2页)

“你既然同意了,那就签个字。”

签完了字,曹峰看着左下方的掌印,眼中闪过一丝失望。

就如杨白劳出卖了自己,将自己卖给了黄世仁。

他竟然如此简单,出卖了自己?

李若冰没理会曹峰的郁闷,手指在办公桌上一敲。

“这几天,你抽空把合同看看,合同上的一些规定,一定要遵守。”

小姐姐啊,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曹峰神色复杂。

现在,他已经按下了手印,他就算是想否认,也不可能了。

这丫头明显就是故意的。

他接过合同,再次看了一遍。

“我们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从某一年,某一天,我们将签订下列协议…”

这可不是什么古装剧,能把自己的偶像剧写成这样。

曹峰接过合同,继续往下翻。

合同上写着,甲方雇佣乙方扮演自己男朋友的身份。

“陪同他人参加各种活动,或者是家人团聚,或者是和女方家长见面,在合同中,乙方不能越界(包括但不限于靠近、握手、拥抱、亲吻等)。”

没有拥抱,没有亲吻。

这也是情有可原的。

不靠近,不牵着她的手是怎么回事?

这还是一对吗?

这是她的室友?

曹峰脑海中闪过这个念头。

一想起两人要去李若冰的父母那里,曹峰就一阵心酸。

两人相隔八百多米,两人像兄弟一样,中间恨不得塞下一个人。

别人一看,这里面肯定有问题。

“李总,如果不亲热,不牵手,怎么能算是情侣呢?”

“还有,根据具体情况,女性可以做一些亲密的事情,但是男性不能主动,如果女性因为自己的安全而采取了防卫措施,那么男性将会承受所有的后果。

而且,如果有什么过分的行为,女性可以向男性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李若冰要拉自己的手,那是可以的,自己要拉,还需要她的允许?

他要是敢乱来,那就是挨揍了。

你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到了最后,还得被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靠!

尼玛!

就算是荒天帝,也挡不住这一击吧。

“一份合同,你为什么要把女人看得比男人重要?你欺人太甚!”

曹峰指了指那份不公平的合同,脸上露出一丝不满。

闻言,李若冰凑到曹峰面前,仔细地看着那份合同。

一股淡淡的幽香,顿时飘进了他的鼻子里。

不同于市面上的甜甜的水果香气,这是一种宁静而悠闲的味道。

就像是一棵雪松,既不冷冽,也不锋利,带着一种柔和的疏离感。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李若冰的体香,才会如此。

李若冰听着曹峰的嘲吐槽,抬头道:

“你到底要做什么?”

“李总,不是我想怎么样?是你想怎么样。”

“那我们要不要一起去看看你爸妈?要是遇到认识的人,要不要拉着手?”

曹峰解释道。

李若冰想了想,点了点头,道:“当然可以,这是特殊情况。”

这两年,她被父母逼得够呛,她可不想再见到什么公子少爷,搞什么家族联姻。

说到这里,李若冰转头对曹峰道:“这是我们的底线,我们只是在演戏,如果你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的话,可以告诉我。”

曹峰一想,也是这个道理。

他又看了一眼合同。

除此之外。

问题不大。

不过是做做样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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