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六年。
乌蒙山下,十二月初冬。
白微蹲坐在干枯的连香树上,脸冻得一片绯红,嘴唇皲裂,她用树背磨着手上的箭尖。
嘶……
指腹传来一阵剧痛,白微看着自己的手,细细长长,像雨后新出的笋芽尖儿,却被箭磨出了血痕。
她越发怀念上一世的手,掌心全是厚厚的茧,手指粗犷有力,乍一看就像男人的手。
难看,但好使!
上一世,白微是全球顶级荒野求生节目里,打败数百名挑战者,拿到千万奖金的冠军。
却在登上直升机时,从云梯掉落,坠入悬崖。
当她再睁眼醒来时,就来到了一九七六年。
原主和她同名同姓,却是个心高气傲的娇娇女,不愿意下乡当知青,在家以死相逼,逼着白老爷子想办法。
在这个年代,想要躲过下乡,只有四个办法。
一是辍学做工,二是进文艺团,三是装病。
这三个法子都需要门路,白家走不通,也就只剩下最后一个办法,参军。可以原主的条件,要想参军,就得认识部队上的人,才能拿到内招名额。
看着哭得撕心裂肺的白微,白老爷子附上书信一封,给她开了介绍信,让她去乌蒙山找他曾经救过的军旅团团长。
原主一路从沪城坐火车到了贵省,再转汽车,又转牛车,却被贼人给盯上强行掳走。
一向自视甚高的原主,为保名节,竟然选择一头撞在牛车上,一命呜呼。
白小姐眼里,名节大过性命。
白微可不一样,拳头底下见孝子。
她醒来后,记忆都还有些混乱,但她握紧拳头见人就打。
因为身子还有些不适应,她整个人姿势诡异的扭曲着,像极了恶鬼。
那两个贼人眼见白微起死回生,动作又这般恐怖,魂都快吓掉了,驾着牛车就跑。
清醒过来的白微,在接受了穿越的现实后,最终决定还是去乌蒙山,真要能混到一个内招名额,当兵可比当知青好多了!
这一路白微掏鸟蛋,挖野菜,下河抓鱼,还猎了一只鹿,顺便采了三七捣成药,处理额头上的伤口,夜里她就睡在树上,她足足走了一个多月。
白微叹了口气,收起满是伤痕的手,突然又有一只雪兔从前方一跃而过,她眼睛猛地一亮。
她腿上有两个兔毛裹腿,都是之前打野兔留下的,现在再抓一只,做顶兔毛帽子!
右手搭箭,左眼一闭,瞄准了野兔的行进方向,弓拉满,箭一出。
踏踏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