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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挑灯(求追读)(第2 / 2页)

“凶什么?”秀秀又撇嘴,面露了然之色,“呵,我懂了,你怕她怕的紧。我早看出来了,你头发软,怕老婆。”

林白情知跟这个话痨说下去,她能聊到天荒地老,于是干脆闭嘴,不管她说什么,都不再接话。

过了晌午,外面忽然闹腾起来。

林白立即起身去外面看,打听了一通,才知道城里出了事。

原来是裴宁裴大姐带着青龙帮,直接灭了两个花溪县大族,就是昨天的那九姓里的。

那两姓反抗还挺激烈,纠集了奴仆护院,结果裴宁只让青龙帮出门,硬是熬死了他们。

此战一过,那两姓死了上百人。青龙帮自任彪死后就剩两百多人,此番死的只余下五六十了。

“驱虎吞狼么?也不对,在裴大姐眼里,估计青龙帮和那两大姓算不上虎狼……”

“这么看来,裴大姐好似一心吏治,不操心我这个法外狂徒了。”

“还是说另有安排,是声东击西,让我放松警惕?不对,她不搞事不出声就是最好的疑兵之法……”

“明明干的流血的事,偏偏对百姓是最好的。”

林白对她越敬,但还是觉得离她远点比较好。

等到傍晚时分,林白带秀秀回城。

把她送回医馆,林白自回穆贞家中。

月上中天,两人夜话。

“贞姐,你是哪里人?”林白问。

穆贞看着林白,微微皱眉,面有不悦,问:“我不说,你是不是就不动了?”

“我哪儿敢?”林白立即认怂。

又是一晚。

天渐渐亮,林白出门去医馆。

还没焐热屁股,街上就传来消息。

说县尊老爷下了明令,要升堂理事,断一断花溪县的冤案。

属实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过了午,林白才又听人说,其实审案的不是县尊,而是这两天在花溪县杀出名声的黑衣姑娘。

而且黑衣姑娘不收贿赂,只按律条办事,端的是处事公允,上下皆服。

也是,不服的早被她杀服了。

“裴大姐这是搞什么?黑面……黑衣青天吗?”

林白不敢问,也不敢去瞧,只能听街上人闲扯。

又过一天,距离穆贞要求的时限越来越近。

这天,林白拖到很晚才从医馆离开。

先回了自己家,瞧着枣树,心想着差不多也该摘了。只是今年雨多,不怎么甜。

而且那黑蝉还在树干上趴着,滋滋滋的瞎叫。

林白取水冲了冲身子,又换了身干净衣裳,摸到穆贞家里。

屋里点着油灯,穆贞在烛火下做针线活儿。

拿着绣花圈,手指上还有顶针,倒真像是个绣娘。

“你在做什么?”林白坐到她对面。

“做手帕。这几年我学了不少手艺,以后出门也饿不着。”穆贞笑。

“贞姐,你送我的那双布鞋,是你亲手纳的么?”林白又问。

“一针一线,亲力亲为。”穆贞侧头看向林白,脸上微微笑,道:“我送你布鞋时,你那时的样子呀,就算我让你去杀人,你也不会说二话吧?你把鞋拿回家还特意放好,舍不得穿,是也不是?”

“对。”林白重重点头,继而笑道:“所以,这几天我使劲的穿,一点都不心疼,都撑大了。”

“你最好说的是布鞋。”穆贞放下绣花圈,摘下顶针。

“我说的本来就是布鞋,你以为我说的是什么?”林白严肃反问。

穆贞拿针挑了挑灯花,笑道:“不与你废话了,开始吧。”

烛火闪动几下,随即归正,把他二人映在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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