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仔细想想这也是装逼,但现在这个时代就是这样,手下有没有人,店门前派头大不大,老板到店的排场热不热闹,都是脸面学问。
阿良开车到楼下时,郑秋白正对他衣柜里十年前的衣裳发愁。
这两年港湾电视剧大火,里头的穿搭传到内地那是备受年轻人追捧,但三十三的郑爷实在是欣赏不了衣柜里的低腰牛仔裤和像两条扫帚的喇叭裤。
这年头的人穿西装都不好好穿三件套,上面的西装往往掐腰掐的极细,里面要搭配个无袖的老头汗衫又或者仿佛从热带度假回来的花衬衣,下身的裤子一定要低腰或者大喇叭裤,才最潮流。
不得已套上条几乎要把屁股沟露出来的白色低腰裤,郑秋白狠狠系紧了腰带,一把年纪了,他不想一弯腰就走光。
阿良靠着车抽一支宝塔山,猛一看见楼里走出来的老板,忙甩开手里的烟四处煽风。
郑秋白一头黑发用发胶抓了个蓬松的形,露出最中央饱满的额头,一双招子在夜里也是亮茫茫的,比烟草尖儿上的火星还鲜活。
至于衣裳,里面是身规矩的白西服白裤子,内搭黑色低领衫,外面御寒一件窄版的皮质长大衣,同样是黑色的。
全身上下,不超过三种颜色,是郑秋白的穿搭修养
阿良眨眨眼,觉得邪门,虽然郑秋白穿的是身长玉立,帅气的很,但燕城大街上这么穿的,要么是不法分子,要么是去奔丧,“老板,咱一会要去参加葬礼吗?”
“去店里。”郑爷目不斜视坐进车,他不敢看染了个屎黄色脑袋的阿良,多看一次,都伤眼。
车窗外飞速掠过燕市不算美的街景,四处都是低矮平房或最高不超过七层的老破小,几乎没有规范绿化,更谈不上城市建设。
零星的几个商场都聚集在中山路一带,四大银行的燕城总行也坐落在那条街上,因而这地方就是如今的燕城市中心,连十年前的京市都比不上。
可郑秋白知道,不过两年后,中山路南北两侧就要拔地而起几个商圈以及自发形成新的金融中心,这一路上的老小区都会拆迁,五年大变样,高档社区精致林园顶尖商场,全部涌现。
社会变迁,日新月异。
抓住这个时机与风口,一举上天不是问题。
就如霍峋那般。
郑秋白不认为霍峋会像霍嵘讲的那样小孩子过家家,相反,这兴许是霍峋出人头地的先机。
毕竟就连郑秋白这会所小老板都知道,金融业挣起钱来,是泼天的富贵。
更别说霍峋未来会是有名的风投圣手。
“风投。”郑秋白微微蹙眉,他想多记起些和霍峋过往有关的东西,但除了叶静潭提过的,他脑袋空空。
明明是重生回来,明明上辈子霍峋是叫叶静潭都感到威胁的存在,明明他们的关系也不该恶化到许多年没有联系的程度,但郑秋白的脑袋就仿佛被格式化一般,他记不得半点和霍峋有干系的事。
甚至想不起在霍嵘的电话之后,他与霍峋是何时何地以何种样子遇见的。
除却那张哭泣到扭曲的脸,郑秋白对年轻时霍峋的了解如同标签一般刻板【二世祖】、【纨绔】、【不会说好听话】、【朋友家那不听话的弟弟】、【桀骜不驯】,这些熟悉的文字,就好似早早预设好了似的。
那是给一些无关紧要存在的预设。
郑秋白忍不住摁自己的太阳穴,“阿良。”
“老板?”
“最近店里不用你忙了,去帮我找个人。”
“找谁?”阿良竖起耳朵。
“他叫霍峋,今年十九岁,京市人,很高,长得帅——”郑秋白停顿片刻,想起那张扭曲模糊的脸,又想起那在窗边看到的背影,补充道:“后脑勺很帅。”
作者有话要说:
【无责任小剧场】:
郑爷(严谨版):后脑勺很帅。
霍某(严肃更正):我不止后脑勺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