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起接令,保证完成任务!”
夜姬一声呼啸,枣红色骏马四蹄脚踝处一圈白毛,在圈子里有个说法,这种马实为难得一见的千里良驹,有个诨号为‘踏雪无痕’,形容此马速度极快,动作极轻盈。
夜姬翻身上马,朝熊起冷冷瞥了一眼道:“明天,配上你的特种砍刀,穿戴整齐,再来拜见中央首长。”
“是。”
未成年美少女策马扬鞭,踏雪无痕四蹄翻飞,一人一骑风姿绰绰。
熊起立正,昂首挺胸,目不斜视,兵,就要有个兵样!
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卧如弓!令行禁止!这就是一个兵的最基本模样。
熊某一生行事,不弱于人!纵然当个无名小兵,也要当得响当当的,让旁人挑不出刺来。
有种?!诸多吃瓜群众暗暗点赞,纷纷四下里散去。
熊起龙行虎步,回到了一处军帐内。
一把带鞘砍刀横放在木桌上,木桌被压得整个木身都仿佛沉入了地下半寸。
显然,这把带鞘砍刀分量极重。
事实上,这把带鞘砍刀确实挺重,差不多一百斤,模样也与一般砍刀大相径庭,此刀比一般砍刀要宽广一些,就仿佛远古唐刀的加厚版。
这几日,熊起经常抚摸观摩此刀,爱不释手!
端的是把绝世砍刀,铁匠哥不愧是出尘镇最牛皮的打铁高手,一诺千金,言出必践!实为我辈楷模!
‘锵’的一声,砍刀出鞘半寸,一抹寒光隐隐射出,一缕寒意冲天而起!
‘锵’的一声,砍刀入鞘,此等绝世砍刀,出鞘必见血!平日里需放入鞘内温养,非必要不出鞘,出鞘必见血!
熊起身为一代刀客,他自认一身杀虫刀法已臻化境,只要再多杀几百万只虫子,刀法必然还能更上层楼!
没错,熊起的另一个微弱记忆里,他从小就生活在虫族肆虐的地方,在一个延绵数百公里范围的垃圾场里,熊起和一群族人,挥刀与虫族搏命的场景偶然浮现开来。
铁布衫、杀虫刀法也是在那种极端环境下练成的!
只是随着族人的渐渐凋零,最后唯一幸存的熊起在一家外星飞船倾泻垃圾时偷偷上了那艘飞船,不幸的是,遇到了另一个偷渡客——虫凶。
最终一人一虫竟双双毙命于地球一个叫边荒的地方,这就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了,反正,就连熊起这个当事人都是一塌糊涂的。
现在,熊某就是一个兵,一个无名小兵!
再次抚摸着带鞘砍刀,熊起有如抚摸情人一般,好刀啊好刀!姑且忍着,待熊某有一日长刀一挥,无边虫头滚滚落之日,就是你出鞘之时!
第二日,晴,太阳高照,阳光刺眼。
更让人刺眼的是,熊起一身笔挺的军服,穿在身上,剪裁极为合身得体,据说是出尘镇南最出名的裁缝给剪裁出来的,这套军服,是特制的大号军服,唯有熊起,可以撑得起来。
‘妈耶!这臭狗熊,穿起军服好帅啊!样子拽兮兮的,感觉比老爸还帅一些?比两年前那个该死的野蛮人也丝毫不弱啊!?’
夜姬羞耻地想着,一时有些痛恨自己!既忘不了上一个,就不要开始下一个。
夜姬也是一身军服,完美的身姿被衬托得十分完美!
端坐在‘踏雪无痕’的背上,夜姬冷然开口:“小兵熊起。”
“到。”
“目的地,出尘镇镇政府,任务保护首长慕容夫妇。跑步前进。”
“是。”
熊起昨天才学会的神行百变和鬼影身法糅合在一块的神鬼步法,简直是骇人听闻,直来直去,有如鬼神,比‘踏雪无痕’的速度还要快上几分
且行且珍惜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