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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军纪铁面无私(下)(第2 / 2页)

洪良平说:“叔,我错了,今后,我们,保证不再来往……”

如何处理两人,洪仁斌早有准备,他没接洪良平的话,把处理的意见说了出来:“我和你婶不能包庇你们,要不然,让我们怎么做人?怎么服众?明天,你回洪阳去吧,这里不要你。”

听说要把他退回去,洪良平急了:“不,我不回去。叔,求求你……”

未等他说完,洪仁斌火了:“你还敢讨价还价?这事没得说,必须回去!”

这时,陈雪莉说话了:“玉荷回陈家坳,你也到陈家坳去吧。”意思是说,只要两人不在部队,就不受军纪约束,还可以结成夫妻。这当然是最好的结局。洪良平自然明白,也就不做声了。

第二天,不顾关啸林、张喜奎的劝说,洪仁斌硬是把洪良平、李玉荷开除了。随后,召开头领们的会议时,又订了一条规矩:“本部内男女结婚,男的必须二十五周岁以上(校级减二岁,尉级减一岁),女的必须十七周岁以上。与外部的人结婚,男的一律二十三周岁以上。女的必须十七周岁以上。”

后来,在陈敬轩的主持下,洪良平和李玉荷,在陈家坳还举行了婚礼,洪仁斌、陈雪莉虽没去参加,却以肖金凤的名义,托陈雪梅送去了一份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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