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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捷报(第1 / 2页)

( ) 跟-我-读WEN文-XUE学-LOU楼 记住哦! 临安府,南宋都城,南宋皇帝临时安居之地。自古至今,几经繁华,谱写了不知多少才子佳人,风花雪月。即使是战乱也有意无意的远离它,好像要保留几分绰约的风采。

临安南倚凤凰山,西临西湖,北部、东部为平原,城市呈南北狭长的不规则长方形。南宋初年,宋高宗建都于此后,形成了“南宫北市”的格局,其宫殿独占南部凤凰山,整座城市街区在北,而自宫殿北门向北延伸的御街贯穿全城,成为全城繁华区域。

御街的中段,多为休闲娱乐场所,酒楼、市集、客栈、商铺各色商业云集,大多数瓦子也集中于此。虽是乱世当道,但是人类骨子里的享乐主义却不会因此而消退半分,因此这里虽然不及盛世的繁华,也可以说是夜夜笙歌。在这世道下,这样的所以似乎是毫无血色的唇上的一点红,透出一种难言的妖艳与病态。

绍兴四年,宋高宗尚未迁都于此,这里还叫钱塘。自古江南富庶,虽值乱世,奢华处却比比皆是,在如此繁华之中,有这样一处所在,德胜楼,一个名头很吉利的酒楼。但是它却不像它的名字一样讨喜,没有华丽的装饰和雕梁画栋的格局,只有最最返璞归真的中华田园气味,简单点说就是土,不需要进门,只要看看门口那两尊一个没有耳朵,一个没有尾巴的石狮子就能体会到这里的掌柜那别致的品味,就是这么一个东西与周围的大气和精致格格不入,好像万花丛中的一点残败,突兀又显眼。

德胜楼虽然土却很大,而且这么俗还能在钱塘府占有一席之地,不得不说其有所长处,譬如说,它能提供各种正经的全方位的服务需求,租马租房,吃喝玩乐,打工中介,衣食住行无所不包,让人感叹,这是一个神奇的酒楼;譬如说,收复建康回京面圣之前,岳飞将军曾经下榻于此。

岳飞为人简朴淡泊,克己从简,对自己的要求可以说到了严苛的程度,之所以德胜楼能接的这位贵人,外界广传是拜了这酒楼的风格所赐——显得前线味十足。

因此德胜楼周边经常出现这样的情景:

路人甲:“老丈,敢问金人可是已经打到这里了?”

“金人?在哪?快跑啊~~~~”贩夫大惊。

“……若非金人劫掠,这间德胜楼怎会如此颓败?在下逃难而来,沿途所见都不如此间德胜楼凄凉啊……”

“……”

“……”

最主要的是,德胜楼出现的很奇怪,仿佛一夜之间就出现在那里,就连久居钱塘的老人,也只是知道,那里曾经是私人的产业,一直闲置着罢了。正因此,许多人认为,德胜楼只是还没有被这里的气质同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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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四年,七月的钱塘,一场大雨也没有赶走一丝闷热,却好像老天爷不忍卒睹战争的疮痍,偷偷掉了几滴眼泪,来洗刷一下那冲天的血腥与怨气。然而第二天,人们就看不到哪怕一点下过雨的痕迹,也找不到些许凉意,烈日烤炙依旧着大地,也烤炙着陆地的生灵,仿佛要给饱经战乱之苦的天下再加一道灾难。

午后,商贩们或小憩,或乘凉,树上的蝉鸣使得这个午后显得更加平静,就连平日最勤奋的商人都显得无精打采,似乎被炎热夺走了一身的精力。远处的美景,在热气蒸腾下也显得不那么真实,让人越发觉得慵懒。

哒哒哒……哒哒哒……

一阵马蹄声传来,有那懂马的人,也许听声音可以分辨出,这马许是跑了一天,蹄声虽然密集,又略显虚浮。可能是骑手快马加鞭又未曾下鞍,一路从远地奔驰而来。奔马打破了幻觉似的宁静,惊醒了不知多少人的美梦,有那还未清醒的骂骂咧咧的睁开双眼,看清楚那马那人,赶忙住了嘴,惊出一身冷汗,睡意全消,目送那一骑踏过长街直奔府衙而去。看那骑手装备精良,定不是普通的兵士,又岂是这些平头百姓能够呼喝的。

待骑手走远,人群开始了吵嚷,有些已经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议论纷纷,不少店家也都从店中走出来张望。

“王老板,您认得那军士吗?”问话的是一个年约七旬的老者,守着一个画摊,脸上布满的皱纹,身躯半弯,似乎在向人展示着生活的艰辛。言语中显示着他的尊敬。

世界上有一类人的外表会引发战争,这类人也分两种,一种是褒姒、貂蝉这类极美的,毋庸置疑;而这位王老板属于第二种,这种人的长相十分能唤醒人们骨子中的兽性,可能觉得打他们一顿都不能发泄心中的愤懑。王老板就把第二种人表现的十分生动,他有一张极其呆滞的脸,仿佛永远的一成不变,而更胜那张脸的,恐怕只有他那双更加呆滞的眼睛,毫无生气,毫无色彩,完全的空洞。再加上他鼻子下面的那一条小河,和微红的鼻头。如果非要个这个人一个评价的话,就是痴呆,这样的一个人即使再锦衣华服,都不能让人转移一点注意力到他的穿着上。无法想象他笑一下会是什么样子,也许笑这个表情就不是他所拥有的。但是——他笑了。

王老板看了老者一眼,微微的笑了笑道:“如果没猜错的话,那应该是追风骑。”

布衣老者看他一笑,连忙低头,不敢正视,奇道:“王老板真是见多识广,仅从衣着就判断出来历。只是追风骑不是御前上三骑吗?怎么会到咱们这里?”

“哪里哪里,我见那人腰牌上刻有追风二字而已。依我看应该是前线有战报,不过既然劳动了上三骑之一,依我看是喜非忧。”

“呃……王老板好眼力啊。”布衣老者由衷赞叹。

“老张谬赞,羞煞我了。”王老板一脸得意。

“……”

“老张你先忙着,我先回店里了。”说完迈着四方步慢悠悠的走进了身后的酒楼——德胜楼,看不出羞从何处,倒是很勾起了别人打他一顿的**。

老张愕然,拳头攥了攥,又慢慢松开,双手微微颤动,显示出了内心的激动,又在强自克制。

这个王老板就是德胜楼的掌柜——王雨鑫。自从德胜楼出现的那一天,他就在这里,平素与人为善,遇到江湖上落魄的豪杰,总是慷慨相助,无论显贵,抑或平民,全部一视同仁,在外间倒是颇有些孟尝的侠名。只是他白痴的相貌,加上偶尔做出些出人意表的痴癫举动,让人不敢恭维,不过瑕不掩瑜,许多人也认为这样的举动体现出几分率真,倒是更加心生亲近之意。德胜楼的生意,倒也是颇为兴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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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府衙中就有消息传出,岳家军几战连捷,岳飞率岳家军三万人大败伪齐刘豫的部将李成等人,收复了襄阳、唐州等地。乍闻捷报,城中百姓欢心异常,无不大赞岳家军神勇,岳帅领导有方。看来朝廷为了稳固民心,也是大肆宣扬这次的胜利,才会有午时追风骑加急送捷报的场景。这个时候,百姓们太需要这样的消息来振作一下自己麻木的神经了。

华灯初上,是德胜楼最热闹的时刻,形形色色的人呼朋引伴,纵酒高歌。由于德胜楼的服务全面,大批的江湖豪杰云集于此,鱼龙混杂,幸亏王老板的好名声才没有多少人闹事。今夜,喜报突然传来,人人豪饮狂呼,发泄胸中的怨闷。

“痛快”一虬髯大汉狂饮了一碗烈酒,伸手擦了擦嘴,“岳爷爷真乃神人,打的那群走狗一点脾气都没有,可为我们出了一口恶气。”

“正是,那岳家军也是骁勇善战,岳爷爷手下的兵,可是个个以一当百。打败了金狗,又破了李成,待日后打掉刘豫,定可北上伐金,复我大宋天下。”同桌一人举酒一饮而尽。

柜台里,王雨鑫听到二人谈话,面无表情的抬头看了看,这二人都是身材魁梧,膀阔腰圆,由于天气炎热,都身着短衫,敞胸露臂,肌肉露在完美,看上去力气不小。大量了一眼,王雨鑫又低下头,保持他惯有的痴呆式的沉思。

“只怪俺老胡武艺微末,投军无门,否则定要与那岳家军并肩作战,杀到金狗老家去。”第二人又干一碗。

“胡老哥说的哪里话,就凭你我兄弟二人这膀子力气,杀几个金狗也还可以。明日,咱俩就去找那岳家军,投军杀敌去。”虬髯大汉应和着。

“就凭你们两个臭鱼烂虾,也想和岳家军并肩作战,这天下难道真无人了。并肩送死还可一试。”

突然一个声音传来,阴冷至极,听到这人说话仿佛温度都降了三分。话音方落,喧闹的酒馆瞬间寂静下来,全都看向声音的主人。此人三十出头的样子,身着丝绸的白衣长衫,腰间的束带上镶着一颗翠玉,脸型瘦削,倒也耐看,只是一脸的倨傲和眼中闪过的一丝阴狠,显得生人勿近。同桌一人打扮相似,只是年轻一些,同样的倨傲和阴毒的气质,两人坐在一起就像两块冰,散发着阵阵阴寒,令人在这酷暑中都会不自禁的打个寒战。

酒楼中谈论岳飞的人不少,这两个白衣人在这个时候发话,却不知是何用意,一时间也没人答话。

两个壮汉愣了一下,怒不可遏,老胡一拍桌子“谁家的混蛋,在这大放狗屁,岳家军岂是你能载着胡言乱语的。”

“果然好臭。”白衣人神色倨傲不减,自是多年来养成的脾性,“岳家军骁勇不假,金人如今虎视眈眈,又有刘豫、杨幺之流作乱,其东西难顾,难以持久。打一两个胜仗就想打到金人老家去,真是做梦。”

老胡是个粗人,言语上被人讨了便宜,更加气愤“看你就不是什么好人,定是金狗的奸细,爷爷我今日撕了你的鸟嘴,拿你的狗头纳投名状去。”说罢一跃而起,举起碗大的拳头向白衣人砸去。

白衣人冷笑一声,左手成爪倏然探出,撞上老胡的铁拳。喀喇喇声响,老胡一声惨叫,手骨应声而碎,倒跌回座位,又是一声喀喇喇砸坏了一张长椅,倒地不起。

“住手。”王雨鑫看到虬髯大汉准备出手,连忙出声阻止,向几人道:“莫动手,在下小本生意,打坏了人不怕,打坏东西谁陪。和气,和气生财,嘿嘿嘿嘿嘿。”怎么看怎么奸商。

说完,几人愕然,白衣人本以为他来劝架,谁知来了这么市井的一出,一肚子的话说不出来,愣在了那里。但是一句“打坏了人不怕”却是惹怒了虬髯大汉:合着我们还不如个椅子呐?

虬髯大汉刚要发飙,王雨鑫抢先道:“别急啊,我有郎中。师兄,过来救救这个。”后一句是向内堂喊得。

刚喊完,布帘掀起,走出一个年轻人,二十几岁模样,比王雨鑫高一个头,头戴布巾,灰色长褂,肤色黝黑,看样子不像个郎中,却像一个务农的乡人。他走过来把老胡扶起来,他的一双手与他的形象完全不符,这双手纤细如藕,朦胧中似乎透着玉色,让人不免多看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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